深圳各级政府设立发言人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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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19 信息时报 | |||||||||
本报深圳讯 (记者 刘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通知表示,深圳将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设多级政府新闻发言人,配备新闻助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公布深圳市发生的重大事项等。昨天新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要求,深圳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反馈。据悉,目前深圳政府新闻发言人组建工作已进入人员挑选阶段,本月20日前人员将进行初步确定。
新闻助理将为记者提供服务 据了解,为加强舆论引导,促进政务公开,建立服务型“阳光政府”,深圳决定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具体设置为深圳市政府设新闻发言人1名。深圳市外事办、市台办、市政府新闻办各设新闻发言人1名,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各区政府均设新闻发言人1名,由了解全面情况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综合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政府直属单位各设新闻发言人1名,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深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新闻发言人代表行政首长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要客观、及时地发布新闻;要组织撰写、制作和提供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妥善安排行政首长开展对外新闻发布活动。 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要配备1至2名新闻助理,其职责包括为记者提供相关服务,监测新闻发布效果;定期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交新闻发布工作有关信息等。 及时公布信息接受监督 深圳市政府公报昨天公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指出,深圳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通过新闻发言人、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圳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以及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所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反馈。 新闻发言人制度 据了解,我国开始正式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为1983年。而我国各地方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各地发展也不平衡。2003年,北京、上海、四川省启动政府发言人制度。广东、云南、安徽、重庆、福建、山东、河南、吉林和南京、西安等地也已经或正在积极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中,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编写的《四川省省级部门新闻发言人手册》规定了新闻发言人的12个“要”和6个“不要”,特别提出四川政府新闻发言人禁说“无可奉告”。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