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规:不涉密的政府信息一律免费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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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7:35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4月16日电 (记者 傅丕毅) 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通过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今后凡是不涉密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方式一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杭州由此成为继上海、广州、深圳之后,全国第四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立法的城市。 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的特征之一,在保证国家安全和利益、商业秘密、公民隐私不
据了解,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信息,除了可以免于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例外,都应当予以免费公开。 记者从《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看到,政府机关应该主动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四大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方面的,比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还有涉及政府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相关情况。 同时,《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还规定,公民要求获得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部门最迟在20日内应决定是否公开,并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据悉,杭州市还决定对未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惩罚。比如违反《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将被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义务。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广祥认为,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使得政府信息资源难以为社会利用,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由于不能直接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信息,企业或个人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这不但增加了企业或个人的营商成本,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而且还成为孳生腐败的温床。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