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铭刻历史的中国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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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7:41 瞭望东方周刊 | |||||||||
文/肖山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2004年4月24日,正是日本极右势力冲击我驻日本大阪总领事馆的卑劣行径遭到国人
这位法官名叫梅汝璈,56年前,梅汝璈和来自世界的其他10位法官一道,宣判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滔天罪行的7个日本战犯死刑。 1924年,梅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前身北京清华学校,按照清华的传统,梅属于清华校友。因为梅汝璈生日恰好与清华大学的93周年校庆重合,清华大学就以纪念杰出校友的名义举办了这次纪念会,对此,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刘振民解释说:“鉴于中日关系目前这种局面,由官方组织纪念会过于敏感,所以由清华大学出面举办。” 从某种意义上讲,梅汝璈以代表中国参与对东京战犯的国际审判而闻名于世,一位国际法学家告诉《望东方周刊》,事实上,梅汝璈受当时的国民政府指派,作为中国的惟一代表参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和他深厚的学术功底不无关系。 1904年,梅汝璈生于中国江西省南昌县,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即赴美游学。1926年,梅汝璈以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1926年夏至1928年冬,梅汝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如今,梅先生曾经最珍惜的物品——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原稿和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静静地躺在国家博物馆内,它们作为历史的见证,时刻警示后人永远不忘过去的屈辱岁月。 1945年,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和规定,国际社会组成东京军事法庭,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严重战争罪行的日本战犯进行国际审判。法庭由中、美、苏、英、法、印度、澳大利亚等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通过慎重选择,中国政府指派学识渊博、人品高尚的梅汝璈参与东京军事法庭,代表受害的4亿多中国人民远赴东京,“在侵略者的国度对侵略者实行正义的审判”。 从1946年1月法庭组建到1948年底,梅汝璈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同行一道,尽心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注定被写入史册的国家审判任务。在历时两年半的漫长过程中,法庭共开庭818次,创下了国际刑事审判的记录。审判中,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多个关键时刻,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1948年底,法庭实际审判日本战犯25人,包括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7个战犯被判处绞刑。 “梅汝璈代表中国人民参与的东京军事法庭审判,不仅为中国人民赢得了正义,它和此前的纽伦堡审判一道,确立了国际法上对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则,对国际法的发展和维护国际正常秩序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一位参与纪念会的国际法学家如此评价。 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一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次大战中没有过多遭到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他们因此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法官则由于国内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例如,光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使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 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在梅先生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下,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土肥原贤二等7个日本主要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对于那场如同硝烟一般逝去的历史审判,日本国内也许有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梅汝璈先生的一段话,或许能让人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战争和历史: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相关专题:新浪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