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政和建设系统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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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6:11 中国青年报 | |||||||||
日前,团中央分别联合教育部、民政部、建设部发出通知,决定在教育系统、民政系统和建设系统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全国教育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主要在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青少年教育研究机构等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要求各基层单位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及训练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及
全国民政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主要在基层民政部门特别是儿童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要求各基层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孤残儿童的收养、护理、教育、康复工作;认真做好流浪少年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做好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 全国建设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主要集中在使用进城务工青年的施工(包括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和与青少年关系较为密切的公共交通、园林风景等行业的企业和其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基层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全国建设系统各相关基层单位对进城务工青年进行培训、教育、管理、服务,努力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职业道德、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素质;引导进城务工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向进城务工青年普及科学常识,树立崇尚科学的观念;帮助进城务工青年增强法制观念。(团宣) 相关专题: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索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