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率先取消农业户口 租房也可落户城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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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5:3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郴州讯 “真没想到,5分钟就改变了农民身份。”昨日,在郴州市北湖市场、马家坪市场做生意的李国军和陈建民在郴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换成了郴州市区的户口。户政科科长李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最早来换户口的一批,现在郴州已经没有农业户口,我们开了全省先河。” 租房也可落户城镇
早在5月14日,郴州市召开的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就宣布,在郴州市范围内已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李伟介绍,像李国军和陈建民这样的生意人,以前要求在市区有住房,投资5万元以上,年纳税达1万元,才可在市区落户,“现在只要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哪怕是合法固定的租用房屋,即可在当地申请登记落户”。据介绍,这次改革的另一大突破就是非直系亲属也可投靠。 李伟对记者说,去年底,全省召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省政府确定郴州市和常德市进行户籍改革试点,为全省户籍改革积累经验,现在郴州走到了前面。 农村居民也享受低保 记者了解到,郴州的农村居民,只要户口登记在社区居委会、经原户口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出具未承包农村土地的有效证明,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低保申请,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李伟介绍,农业户口取消后,农村居民允许保留土地,也允许依法转让。根据是否承包责任田,享受不同的计划生育、抚恤优待等政策。 新老城镇居民待遇同等 李伟还说:“新落户的居民将及时编入社区小组,参与社区管理,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同等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待遇。新在城镇落户的农民的孩子,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就近入学,一句话,新老城镇居民享受的权利一模一样。”(唐群雄)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