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要求严防漂浮物汛期内进入三峡库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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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4: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 环保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三峡库区各地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清漂工作,防止因汛期大雨、暴雨导致大量漂浮物进入三峡库区水体。 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三峡工程二期蓄水以来,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备受关注,清漂工作能否顺利实现,不仅影响到库区水环境质量和景观,还可能影响航运、旅游及三峡水利枢纽正常运行。鉴于南方地区汛期即将到来,暴雨已造成某些河流入江口附近河
环保总局强调,重庆市、湖北省和三峡总公司应根据汛期的具体情况,制定汛期应急清漂预案,加强清漂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做好汛期前的清漂准备工作。同时,还应在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抓好落实工作,做到清漂队伍到位、设施到位和资金到位,加强巡视巡查,一旦出现漂浮物聚集现象,立即组织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环保总局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配合监察部门开展行政监察,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漂浮物长期聚集,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专题:三峡工程蓄水、通航和发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