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显示河南液体乳和含乳饮料质量问题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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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9:27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5月19日电(记者梁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9日向社会公布了对液体乳、含乳饮料等11类产品的监督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液体乳和含乳饮料抽样合格率徘徊在60-70%之间,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企业生产的含乳饮料菌落总数严重超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9个城市的123
家企业生产的163批次液体乳和含乳饮料进行了抽查,合格110批次,合格率为67.5%;抽查显示液体乳和含乳饮料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蛋白质、脂肪等主要营养成分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在这次检查的5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1批次产品蛋白质含量、23批次产品脂肪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如含乳饮料国家标准规定蛋白质和脂肪含量均不得小于1%,但灵宝市玉瑞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丹露乳品厂生产的含乳饮料,其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不足国家标准的一半。 二是个别产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巴氏杀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30000CFU/ML,大肠菌群不得超过90MPN/100ML,含乳饮料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0个/ML。但此次检查的登封市中岳工业区牛奶厂生产的巴氏杀菌乳,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竟然分别达到了130000CFU/ML和2900MPN/100ML,洛阳市康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含乳饮料,菌落总数多得无法计数,这样的产品饮用后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三是产品标签混乱。食品标签的标准规定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标注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判断和了解。这次检查的5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3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没有标明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含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一些企业还故意混淆含乳饮料与纯牛奶、酸牛奶等产品的区别,在产品包装上用大字体标出“纯牛奶”“酸牛奶”等字样,而在旁边用小字体打着“饮料”“饮品”等字样,企图蒙骗消费者。 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差、工艺设备落后,缺少必备的检验设备和专职人员,甚至偷工减料造成产品质量的严重问题。河南省质监局已经责令其中7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后如仍达不到要求,将把其列上“黑名单”公开曝光,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完) 相关专题: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