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政府要制定政策保障公众参与环保合法权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8: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八日电(记者赵胜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此间指出,一切有责任心的中国人,都有义务积极推动和参与环保事业,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公众参与的合法权利。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在此间主办“科学发展观世界环境名人报告会”。潘岳在发言时指出,环保工作之所以越来越重要,是由于中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是由于
潘岳认为,要推进中国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进程,应紧紧抓住五大着力点: 首先是要明确参与环保是公众的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政府部门有义务来回应和保护;其次是环境信息公开化;三是环境决策民主化;四是环境公益诉讼。他解释说,所谓环境公益诉讼,就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五是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的联系。 他说,中国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权益意识日趋增强,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政治文明的进步,反映了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反映了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 美国布立特基金会会长丹尼斯.海斯、地球政策研究所所长布朗、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做了精彩发言。报告会还播放了联合国副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特别录制的电视讲话。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