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通知:民警违反交通法规将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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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0:46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6月9日电(程超)浙江省公安厅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公安民警和公安车辆驾驶人员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抄告同级纪检督察部门予以查处。 公安机关一般都配备相当数量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是否能遵章守法,将起到示范及表率作用。为此,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全体民警特别是
今后,凡有关民警或公安车辆驾驶员违法驾车的举报,浙江省公安厅督察处将依据职责及时查处。对公安机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严格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抄告同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各级公安纪检督察部门将根据民警交通违法情节和事故情况,严格查处,必要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