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环保10月前摘“大盖帽” 13类人员准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
多个部门人员担心摘帽会带来执法困难 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到今年10月份,广州能戴“大盖帽”的部门将可能从现在的31个降至13个。目前,广州正在全面清理整顿“不规范的统一着装”,除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13个部门及人员外,其余“大盖帽”都在清理之列。但大部分被摘帽的部门表示,没了“大盖帽”,执法将遭遇一些现在没有碰到的困难。
10月后仅13部门可戴“大盖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广州已部署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整个工作将在2004年10月前完成。清理整顿的范围是: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与国务院批准的制服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等。 据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而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仅有人民警察、审判员等13个部门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没有市民日常所见的城管、环保、质监等各式“大盖帽”。 执法部门:摘帽带来执法困难 据市城管支队有关人士称,广州城管目前正就此事积极跟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该人士认为,广州城管是按照市人大审议通过的着装要求统一着装的,并与警用服装及其他部门服装进行了区别。他们表示,目前广州城管担负着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授权及委托的职能共106项,代表的是政府形象,如果取消制服,可能会对今后的执法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他们还认为,统一着装可以表明执法人员的真实身份,有利于百姓进行监督。 环保、质监两部门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认为取消统一着装后,执法会出现困难。 专家:真正权威的应是法律本身 有专家则认为,权力本身与着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简单地依附制服,有“狐假虎威”之嫌,反而容易造成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专家指出,其实相关部门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来执法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是权威,只要在执法时出示相关证件,并严于执法,文明服务,穿什么制服都在其次。 专家指出,目前有些违法行业如街边小贩等,看见穿制服的就一哄而散,反而不利于进行执法,因为城管便服出巡,小贩可能还问他要买点啥,这样更利于发现问题。穿制服的人来了,秩序才能得到保障;穿制服的人缺席,秩序就无法维持———从长远看,这种“制服敬畏情结”并不利于城市秩序的真正保障。13类人员准戴“大盖帽” 公安机关所属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 司法部门所属监狱、劳教部门负责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法院系统在编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检察院系统在编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海关系统所属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 国税和地税系统直接从事征税的工作人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 卫生部门直接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专职工作人员; 农业部门所属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林业部门从事森林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交通部门所属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港务监督的外勤工作人员和对外籍船舶检验的专职人员,内河港务监督工作人员; 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调查船队和从事海监船工作的专职人员、船员。(侯颖/编制)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