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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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0: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说,受中组部委托,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产总额10150亿元,占该公司总资产的70%。发现的主要问题: ——损益不实比较严重。该公司2002年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利润总额为215亿元,经审
——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抽查该公司投资、借款、担保、大额采购和重大股权变动项目6818个,有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项目631个,金额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占42%。主要是以前年度下属公司造成的。如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担保,本息合计11.2亿元。由于威克瑞公司濒临破产,经法院判决,北京供电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造成损失4.57亿元。 ——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审计发现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三产企业流失29.7亿元,占66%;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造成流失15.3亿元。 李金华说,这次审计查出该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2起,涉案金额10亿元。如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副部级)林某在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8300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林某等35人已被逮捕。 相关专题: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