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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阜阳毒奶粉事件:谁在哄骗国务院调查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4:50 深圳商报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被撤职人员仍在上班”,查处他们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此消息一经媒体披露,舆论哗然,谴责矛头直指当事的太和县工商局。当地政府表示,工商部门此举“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哄骗国务院调查组”。(新华社)

  毫无疑问,说他们“阳奉阴违”并不为过。但太和工商局何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欺上瞒下?背后是否还有别的隐情或者说苦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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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所做的进一步采访表明,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太和工商局长徐学顺直接表示,他们所做的处理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理由是,国务院调查组现场查获的劣质奶粉所涉事件,早在年初该局就已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部门,他们对此案已无处理职责,而且劣质奶粉系在糖果厂查获的,工商部门依法对生产环节不负有监管责任。———上述说法也为介入此案的阜阳检察院证实,并且认为“工商局做出的对4名工商干部的处理是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的。”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我们一味简单地斥责太和工商“欺骗”就有失公允了。但现在的问题又是,既然处理决定本身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那么工商局为什么要做此违心更违法之举、不惜担上“哄骗国务院调查组”的恶名呢?还是工商局领导一语道破,是迫于县里的压力,“不这样处理,县领导就会被处分”。

  如此看来,太和县工商局对四名工商干部作出的处分决定,是借“严厉查处”之名,行“丢车保帅”之实。因此我们有理由反问“究竟是谁在哄骗国务院调查组?”、“小哄骗之后是否还有大哄骗?”

  回头再看对那四名工商人员的处理:4月24日白天出事,当晚结论就做出,如此“雷厉风行”的裁处,是否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值得追问。 (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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