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寰:五大因素制约金融支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1: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24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金融支农问题调研组关于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情况时说,农村特别是农户信贷的特点决定了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都很高,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整体上看,已经不适应农村信贷的特点和农民的金融需求,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虑,已经大规模撤离农村,贷款权纷纷上收,留在县和县级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1999-200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贫困省份撤掉分支机构3万多个。 第二,农村信用社要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信用社的性质不明确,为社员服务没有体制上的保证。多数信用社中社员股金占的比重很少,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上类似国有金融机构,不少信用社向商业化转变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二是农村信用社历史上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包袱沉重。多数地方的信用社不良贷款率较高,相当比例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三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难,资金紧张,无力扩大支农信贷规模。 第三,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太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亏损十分严重。 第四,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土地承包权抵押存在很大的难度,农民缺乏其他的抵押品,又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农户提供担保。由于农业保险萎缩,一遇到自然灾害,就有大批农民和农业企业遭受严重损失,无力归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业贷款的积极性。 第五,各地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