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最大“冰毒制造案”5名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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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2:39 信息时报 | |||||||||
佛山市中院和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佛山最大“冰毒制造案”5名主犯死刑 本报佛山讯 (记者 邢福茜 通讯员 陈笑尘) 6月28日是国际禁毒日,近期,佛山市各法院审理了几起制毒、贩毒案件。本月21日上午,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和禅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佛山最大“冰毒制造案”涉案人员达9人,该团伙制造、贩卖冰毒数量逾1674.6公斤。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佛山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1997年至2001年间,沈伟伦制造、贩卖冰毒团伙以承包果园、山林、租用酒店的形式,从外地雇请技术人员、工人,并通过秘密渠道运来原材料、设备大肆制作病毒、摇头丸。 在沈伟伦犯罪团伙制作、贩卖冰毒的过程中,其犯罪足迹涉及大半个珠三角地区。其中,1998年5、6月间,沈伟伦、曾志伟等团伙成员密谋增加制造冰毒的地点后,选定了罗定市连州镇一处山林作为生产基地。随后,由曾志伟提供生产冰毒的技术和设备,沈伟伦物色工人和销售成品。一伙人在此制作冰毒10多天后,由于制作毒品产生的大量毒气熏死了周围大片树木而引起当地人们的关注。公安机关接报赶往现场将该制毒场所捣毁,参与制毒的部分团伙成员被当场抓获。 1999年10月间,曾志伟伙同沈伟伦等人将800多公斤冰毒半成品从外地运到南海区九江镇,在当地加工完毕后运到广州贩卖出手。当月,沈伟伦、曾志伟为首的犯罪团伙就制造出冰毒成品200多公斤,使用了制作毒品的原材料一吨多。 法院查明,到沈伟伦犯罪团伙落入法网为止,几年间利用酒楼、果园、小学甚至一些工厂宿舍作为制造毒品的窝点,生产制作出逾千公斤冰毒,涉及贩毒金额数百万元。为此本案主犯沈伟伦、李宗明、李健杭被判处死刑,次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和11年不等。 相关专题:国际禁毒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