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地方保护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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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7:5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行政许可搞地方封锁或行业垄断,我省个别地区也曾以政府规章或决定的形式,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在本地销售。《行政许可法》明确禁止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 《行政许可法》限制了部门和地方的许可设定权力,要求建设法制统一政府,以消除法制和市场的部门分割与地方封锁。《行政许可法》取消了中央政府部门的许可设定权,对
《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记者 洪克非 储文静 实习生 童 沛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