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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8: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也是忠实实践者。五项原则早已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

  温家宝今天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题为《弘扬五项原则,促进和平发展》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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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五十年前,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同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确认并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经过半个世纪的洗礼,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依然放射出真理的光芒。

  温家宝说,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同一百六十五个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外交关系,与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同绝大多数邻国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了边界问题,维护了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增进了同这些国家的友谊。

  他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达程度的所有国家改善和发展互利合作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所有这些,都是同中国坚定地、真诚地、创造性地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分不开的。

  温家宝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所以历久弥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它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符合国际关系发展的本质要求,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国家主权平等。

  温家宝说,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只有真正遵循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承认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一律平等,充分尊重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照顾和维护小国、穷国、弱国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国际间开展互利合作才有基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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