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是否需要“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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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3: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徐冰 据《信息时报》报道:有消息说,目前南航、国航、东航三大航空公司准备在近日联手发布统一的补偿标准。虽然该报道同时也说“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最后证实”,但有关人士却有这样的表态:“南航对此并没有明确承认,只表示大家有这个意向,但并未最终确定下来。由于各航空公司不希望这个补偿标准成为恶性竞争的一种手段,因此希望在标准方面
如果三大航空公司在补偿标准上搞“强强联合”的“意向”成为现实,我预感到这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因为这种“统一标准”,弄不好就成了一种“统一垄断”。 我国目前的航空市场,并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虽然在机票价格上有竞争,但因民航总局的“爱护”,往往在关键时刻便被制止。所以,这只能算是“有限竞争”。由于垄断不仅可以“保本”,可以取得可观利润,最起码,也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从骨子里,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是很愿意“垄断”一下的。 何况这一次还真有机会。以往在机票价格上大家缺乏“沟通”,是因为那时是在挣钱,故谁都不愿把自己挣钱的高招“沟通”给别人。这次的补偿标准却是在往外掏钱,自然谁都不想多掏。但是,由于总局已经表了态,钱肯定是要往外掏,不得不掏又都不想多掏,相互“沟通”一下,也就很容易成为“共识”。 从理论上讲,民航并非就不能有“统一标准”,问题是这个“统一标准”应该是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方讨价还价统一而来,如果民航总局明确让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标准,实际也就是“自行”说了算,这明显是“补偿标准”最大的硬伤。就那么几家航空公司,“沟通”一下还不很容易?何况,以前挣钱的时候也曾想“沟通”一个好价格,轮到掏钱了,“沟通”岂不更爽? 当然,有的航空公司为了争夺客源也有可能“自行”把标准定得让乘客满意,但我们实在无法完全寄希望于此。在缺乏强有力的制衡力量的格局下,庞大的消费者一旦与航空公司发生冲突,仍然不得不单打独斗。就目前情况而言,似乎没有哪个公司公开说要把补偿当作发展自己的机会看待,都是在担心“沟通”不好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我斗胆猜一下,总局既然让各家公司“自行”,保不准早料到了“恶”不起来,即便就是“恶”起来了,到时候总局还可出来维护一下市场“秩序”。 既然出台一个挺好的规定,为何不弄得更加严密一点呢?为何不主动邀请代表消费者的机构参与呢?让各公司“自行”,显示了对市场的尊重,把消费者加进来岂不更尊重了市场? 相关专题: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