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交行与法院联手作假核销“不良”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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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5:4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这就是风口浪尖上的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资料图片) 新闻背景:6月23日,国务院审计署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古塔区、凌河区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 审计工作报告还提到,这些被核销贷款的企业根本不知情,有的仍在继续归还贷款,而归还贷款的本金及抵押资产的变现收入,皆被该行存入“小金库”。
另外,锦州市中院和凌河区法院从上述虚假诉讼中收取的85.3万元“诉讼费”也全部被存入私设账户…… 6月30日,辽宁省锦州市笼罩在一片阴雨中。 就在一星期前,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工作报告,将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交通银行锦州分行推至风口浪尖。 241万、85.3万和两个“小金库” 6月30日,位于锦州市云飞街的交通银行锦州分行显得有些冷清,行长办公室的棕色大门紧锁着。 据交行一位员工透露:目前,锦州分行行长已经“病倒了”,好几天没有上班了,“在前几天吃饭的时候,偶尔还能会瞅见行长一面”。 几经打探,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刘辉在他的办公室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记者提出的“交行锦州分行非法核销175户企业2.21亿元的贷款”问题,副行长刘辉说:“从法院的手续来看,很多方面是不合规的,但很有可能是信贷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造成的。另外,这175户企业中绝大部分是特困企业,有很多已经实质性破产,仅有几家还有能力进行还贷。”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银行核销呆帐必须有四个环节:首先,交行锦州分行需要对贷款进行追偿;其次,在追偿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要通过法院诉讼追偿债务;第三步,在通过法院诉讼也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通过有关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核;最后,要通过法院执行到企业无资产可执行才可以上报核销。 但是交行锦州分行直接“省略”了前三个环节,就对企业执行了呆账核销。也就是说,交行在175户企业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通过中法“确定”了企业无偿还能力,上报总行核销2.21亿的不良贷款。 而据记者了解,175户企业仍有一部分在归还贷款,而且还有相当一部份企业有抵债资产,能够产生变现收益。实际上这两部分收入已经被交行锦州分行“小金库”截留。 据审计组的调查报告批露,这笔款项总计有241万元,而法院通过虚假诉讼不费任何人力物力就获得了诉讼费85.3万元,也被纳入其私设的账户。 交行锦州分行:核销账务是为了扭亏! 对于为什么“违规”核销贷款,刘辉表示:“我们在环节上也有疏漏的地方,可能有一些企业确在还款。”但他强调,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已经连续亏损八年,其间基本上没有放贷款。如果不核销不良贷款就无法改变连续亏损的现状。 据了解,交行总行对各地分行的考核指标其中有规定:“综合评分连续两年低于80分,且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给予黄牌警告,确实扭亏无望的,坚决予以撤并。” 刘辉还表示:“锦州市作为国有企业密集的城市,当初很多贷款是带有行政因素的,我们如此多的不良贷款压力很大,所以,核销也是为了银行的利益着想,不是个人利益。”而且,他说实际上这175户企业的核销贷款申请,绝大多数都没有通过总行的批准,在诉讼问题上,有一些企业交行锦州分行也通知过了,而不是全部都不知情。 而后,记者在175家企业之一的锦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资产清算处一位伊姓负责人处了解到:“核销我们贷款我们确实不知道,但是法律诉讼的确交行锦州分行对我们提交过。” 锦州中院:调查结束后自有定论 六月三十日下午,记者来到颇为气派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负责宣传的政治部房间的门一直紧锁着。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中院办公室,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件事现在炒得沸沸扬扬的,但我们内部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情况,您还是下午来吧,纪检室的人会接待你的。但下午,整个大楼却空无一人,院长也不知去向。记者无奈拨通了负责宣传的辛建华(音)的电话,辛称:“一切都还没审计完,调查全结束后这件事自有定论。”随即挂上了电话。 据了解,早在2003年底审计调查期间,交行锦州分行和锦州古塔区法院即已遭到重创,两家单位各有三人被双规和批捕。 其中包括古塔区法院院长冯某、以及交行锦州分行风险处处长赵某和原风险处处长陈某。此外还有锦州市工商局一名负责人被双规。 据凌河区法院一位负责人还私下向记者透露:这些人事发不仅仅是因为此事,很多人是在审计中“拔出萝卜带出泥”,被发现涉及了其他一些经济案件。 目前,审计署对外已批露的信息显示,锦州交行在非法核销呆账过程中,锦州中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将诉讼时效丧失的贷款,撤出信贷档案中有关诉讼时效丧失的调查报告;此外还采用隐瞒正常经营或尚有资产,有抵贷物的企业真实情况,伪造民事裁定书称,无资产可执行,不审理,不开庭,终结执行以方便交行骗取核销。 锦州中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私下对记者表示,早在2000年曾经有交行锦州分行风险处的负责人找到锦州中院有关负责人“商量”核销一些国有企业呆账的问题。 而审计署的报告也显示,后来的两年间正是由锦州市中院提供假案号,交行锦州分行出全部诉讼费,该行风险处秘密伪造全部的裁定书判决书等一系列按规定必须由中院才能制定的法律文书,然后直接到中院盖章。 据记者了解,交行锦州分行的有关负责人,也用同样的说法说服了凌河区法院和古塔区法院的负责人。自此,三家法院被锦州交行完全拖下水,为交行锦州分行风险处提供了批量案号和盖章。其中凌河区法院收取了不少于60万元的诉讼费。 这种现象一直持续了大约两年时间,直到锦州分行风险处员工鲍宇、董航等三人于2003年8月31日向审计署举报。 审计署:现在我们只是做一些配合工作 锦州中央大街交行凌安支行3楼,这里极其昏暗和破落的一间屋子就是交行锦州分行风险处。就是在这里,审计组的工作人员曾经整理出800份造假的法律文书。 然而,风暴没有因发现大量假文书而息止。 本案的关键人物--锦州分行风险处职工鲍宇在举报3个月后,竟遭凶徒行刺,致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而引起各方的重视。 记者在前往交行锦州凌安支行采访中了解到,这起大案的举报人鲍宇等3人均为风险处的员工,目前已经“在家养病有半年之久了”,还有交行职工私下告诉记者,真正一起配合的举报人实际共有七八人之多。 据介绍,就在举报人鲍宇频频为审计部门取得重要证据时,他遭到了暴徒的袭击。 2003年11月11日,鲍在自家门前被几个方向冲出的5名歹徒利刃猛刺,身中五刀几乎丧命。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据凌安支行风险处的员工介绍,目前谁也联系不上鲍宇,只有审计署的人能找到他。 不过关于鲍宇其人,该行风险处在职员工对其看法不一。 交行锦州分行有职工私下对记者表示,鲍宇“个性挺强的一个人,有点好钻牛角尖”。而凌安支行一位原鲍宇的同事则不愿多谈,称其“干了件对自己、对交行、对锦州都没好处的事情”。 此案目前由辽宁省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用国家审计署给予记者的说法是:“现在纪委和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我们只是现在做一些配合工作。” 本报特派锦州记者 原家强 韩伟 相关专题:2003年审计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