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救助艾滋致孤人员 费用80%以上由财政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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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3:5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建华)记者7月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艾滋病致孤人员的生活、医疗、入学等方面实施救助,以使他们正常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 据了解,我省安置抚养艾滋病致孤人员有三个基本途径:家庭寄养、收养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对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的致孤人员实施了三项基本保障:就学方面,艾滋病致孤孤儿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就学,大中专阶段比照特困生给予救助;就医方面,对艾滋
按照规定,被收养的孤儿可享受五方面的救助和照顾:自被收养之日起,可得到民政部门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130元的生活费;公安部门在办理收养孤儿的户口迁移时,不收任何费用;有关部门要免费为收养孤儿公证,免费为收养当事人进行体检;孤儿进入新家庭后,一切待遇与收养家庭成员相同,农村家庭所在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及时为其划分责任田和宅基地。 另外,在集中供养方面,我省已经在20个艾滋病高发乡镇建立了“阳光家园”,目前,已有部分艾滋病致孤人员入住。 据了解,救助费用80%以上由省级财政负担。 相关专题:河南76名干部进驻艾滋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