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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4:44 交通部网站


22条干线公路货车流量较治超前平均水平的变化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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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资运价曲线图


  全国治超工作全面开展进展顺利

  6月20日上午9时,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开展。十天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全国治超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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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超工作动态与成效

  截止2004年6月28日,全国各地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共设置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3244个,其中固定检测站1470个,流动检测站1774个。平均每天出动11万名执法人员,其中交通执法人员7.5万人,公安交警3.6万人。共对99万辆货车进行了检查,其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14万辆,卸载车辆6.4万辆,卸载货物共16.3万吨。共对2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吨位进行了恢复,增加吨位9.9万吨。此外,治超前十天,全国共有19万辆车辆报停,其中因治超而报停车辆约占10%,其中约2.4万辆车已经恢复运输。

  总的来看,全国治超开局良好,成效显著:一是全国各地区治超工作都按计划从6月20日统一行动,实现了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而且各地均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挂帅,将治超工作全面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在路面执法方面,各地交通、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共同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二是全国各地超限超载车辆所占的比例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现在14%左右,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三是治超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急剧下降,特别是北京八达岭岭高速公路的“死亡路段”自治超以来,已经连续200多天未发生交通事故;四是治超期间全国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基本平稳,鲜活农产品以及时煤粮油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正常,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以及市场并没出现异常情况;五是通过治超,已经对2万辆“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吨进行恢复,解放公路运力10万余吨。

  ——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治超

  全国治超领导小组于6月18日发布《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6月20日统一开展的治超工作向社会公告,并回答记者提问。此前,领导小组还先后印发了《治超期间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全国超限超载治理期间突发性事件处理办法》、《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为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交通部印发了《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同时还同期印制4.5万张《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分发各地,在全国组织了4万辆应急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立即组织抢运,并凭证免费通行;6月26日印发了《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收费、罚款问题的掌握和处理意见》,要求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未对公路造成明显损坏不得收取公路补偿费,已计重收费必须符合治超的标准,同时必须按要求卸载,不得计重收费后放行;6月21日张春贤部长、冯正霖副部长率队对北京市周边地区的治超情况进行暗访检查。胡希捷副部长中旬对浙江省治超工作进行了检查。此外,交通部有关司局领导还率工作组深入内蒙古、山西、贵州、山东等地检查指导超限治理工作。

  公安部于6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并规范查处超限超载、卸载的岗位设置和具体操作流程;重点维护治超期间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巡逻和指挥疏导,防止出现严重交通拥堵。为加快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公安部要求从6月初开始设置专门窗口,对更正项目比较简单的,基本上随到随办;复杂的,要求基本一天办完。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天津、河北等地进行暗访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6月16日公安部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通知,先后派14个检查组对河北等17个省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治超工作是检查和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家发改委6月1日发布第29号公告,公布了第一批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的车型和有关参数,涉及96个汽车生产厂家共1159种车型,正式启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6月18日发出第31号公告,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尽快上报在用“大吨小标”以及不符合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载货汽车车型和调整更正参数,上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9月10日。逾期不报的,国家发改委将从《公告》中撤销未申报吨位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的目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还明确车主和运输业户也可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恢复吨位的有关车型和技术参数,生产企业不得推诿。

  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并将采取措施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批准的合法企业名单,确认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立即取缔非法改装企业。对于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合法企业,如果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或超出国家批准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现象,工商、质检、安监、发改委等部门将联合对这些企业进行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质检总局会同铁道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危险化学品罐车实行专项检查整治。建立全国罐车数据库,明确年底前未纳入数据库的罐车不得继续使用,对超期未检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罐车及安全附件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以解决罐车的超限超载和“大罐小标”等问题。同时结合汽车及其配件3C认证工作,要求各认证审查单位在审查和监督年审中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车辆产品超限超载问题,目前已向680个汽车、摩托车及汽车用安全性配件生产企业发出3C证书9095张。

  ——交通流量先降后升 物资运价合理回归

  治超期间,全国治超办对全国22条干线公路的交通流量以及全国20家重点运输企业的运输情况进行动态调查和跟踪了解。

  调查数据显示,集中治超10天来全国公路交通畅通,没有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情况。全国22条国省干线公路的平均货车交通流量与治理前的日平均流量相比总体有所下降,其中集中治超的头三天货车交通流量下降较大,幅度在30%-35%,降幅较大的路段主要是107国道湖北等路段和312国道陕西段等;从第四天起,干线货车交通流量开始出现回升态势,与华北去年治超呈现相同的规律。从27日到29日,日平均交通流量已经回升20%左右,具体情况详见下图。

  从各地上报资料以及20家重点企业上报的运力、运价情况分析,治超前十天全国各地重要物资供应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治超后,全国平均货运价格出现回归性上涨,总体维持在0.6元/吨.公里左右,较治超前平均水平上涨约20%。从下图运价变化的趋势来看,煤粮油和蔬菜等重要物资的运价在经过3-5天的回归性涨价后,从第7天开始出现持续性回跌。总体来讲,价格波动较为平稳。其中煤的运价上涨幅度相对较大,29日运价为0.64元/吨公里,比2003年12月1日前平均水平上涨45%;粮、油和蔬菜的运价较治超前变化不大,运价基本在0.6元/吨公里左右,比治超前上涨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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