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长春绑架事件被害人质丈夫的深入对话(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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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3:13 CCTV《社会记录》 | |||||||||
长春市公安局局长田中林赶到,他透过车副驾右侧的玻璃,继续同劫匪谈判,谈判中劫匪一再加码, 全家福 遇害人质丈夫 7月7日,长春市发生劫匪劫持人质案。7月8日晚,社会记录的记者接到人质丈夫打来的电话,奔赴长春。以下是这期节目的脚本。 主持人阿丘: 上周三,7月7日,长春市一名女子被劫匪劫持,在劫匪与民警谈判3个小时后,警方
电话采访姚立峰(被害人质的丈夫): 记者:喂,您好,请问是程先生吗? 姚立峰:谁? 记者:程先生在吗? 姚立峰:程先生没在啊。 记者:没有一位姓程的先生吗? 姚立峰:是新闻频道的吗? 记者:是。 姚立峰:我是他朋友,他在我家打的电话。 记者:他人现在吗? 姚立峰:没有,没在,很早就走了。 记者:是吗?我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他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昨天歹徒劫持人质的事件,有什么事情要给我们讲? 姚立峰:(遇害的人质)是我爱人。 记者:是您爱人是吗? 姚立峰:对对对。 主持人阿丘: 这个意外的电话居然让我们联系上了受害人质的家属,第二天,社会记录的记者就赶赴了长春。见到了刚刚失去妻子的姚立峰。 被害人质的丈夫姚立峰: 我感觉我对不起我妻子,实际上我就应该,就是不能听他们,就应该自己去劝一劝,到那儿去现场跟歹徒好好说一说。我总感觉我好像,我就是无能为力,没有任何作为,导致自己的妻子死亡,内疚的程度我一个人,尤其我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我接受不了我自己,我原谅不了。作为一个男子汉,连自己的妻子都没保护了,而且在妻子受到威胁,伤害的时候没有任何作为。 主持人阿丘: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时至今日被害人质的丈夫仍然充满内疚。不过,现在更引人注目的问题是,警方对此案的处理是否得当。在劫匪与警方对峙的3个小时里,僵持与突变、生存与死亡都悬于一线。我手上有一盘来之不易的带子,它记录的就是那充满较量与争议的时刻。 影像:吉林卫视7月7日现场报道 记者:各位观众,我现在是在北安路,为您作现场报道。今天上午八点钟,一名劫匪劫持了,一位红色宝莱车车主,现在警方正在现场与警方进行交涉。因为警方已经布置了封锁线,我们无法进入第一现场,没有办法拍摄到更多的事情,但是据周围围观的群众介绍,现在宝莱车的女车主仍坐在驾驶座上,劫匪坐在她的后侧用刀逼着她,已经是上午十点十分,但是劫匪仍在与警方对峙,情况没有任何进展,现在警方已经派出一名女警替换女人质,但是劫匪没有同意警方的要求,现在这名女警已经撤离到一边。 主持人阿丘: 31岁的郭晶,也就是人质,7月7日早晨如同往常一样将4岁的女儿送进幼儿园,刚刚坐进自己开的红色宝莱车,一边打手机一边伸手系安全带的时候,一名劫匪拉开后车门就上了车,一把把刀架在了郭晶的脖子上。这个时候是早上8点10分。 被劫持的郭晶开始和劫匪撕扯,并高声呼救,附近的人群很快就聚集过来,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将宝莱截在路中,三辆110警车也同时赶赴现场。 8点30分,大批警察赶到现场。劫匪和人质所在的红色宝莱车被数十名警察和大量围观群众包围,双方对峙正式开始。 旁白: 这就是劫匪陈浩然,今年23岁,吉林省洮南市永盛村农民,在这张照片中我们甚至能看到他的眼睛。据公安机关侦查,陈浩然此前还曾经有盗窃前科。此时他左手抓住人质郭晶的头发,右手紧握匕首架在人质脖子上,据目击者称隐约能看见人质白色上衣的右肩部已经被血染红。 人质丈夫采访: 我妻子被绑架以后,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没说完,说快救命,喊这个的时候,他们就意识到出事了,就赶紧给我打电话,反过来我拿起电话就给我媳妇儿打电话,她当时接了,我估计是在手上拿着,她不敢这么听,接了也没说话,就里面又哭又喊的,也听不清什么,我就知道坏事,赶紧打车就往那跑。 旁白: 除了警察数量的不断增加,长春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也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指挥部。到场的领导有长春市刑警大队大队长于勇,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九点十二分,公安局局长田中林赶到,他透过车副驾右侧的玻璃,继续同劫匪谈判,谈判中劫匪一再加码,从一万元一直加到了十万元,九点四十分,一名特警将装满钱的塑料袋,从车窗递入车内,此时警方提出让一名女警察替换人质,但被劫匪拒绝,接着警方提出让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做人质,也被拒绝。最后警方提出让劫匪开车到安全处,警方再去取车,仍被拒绝。 10点34分,枪声响起,守候在车周围的民警们冲向宝莱车,将劫匪从车中拽了出来,同时人质被紧急送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但是人质的颈动脉和气管已被劫匪割断。全身有7处刀伤。 影像:殡仪馆 主持人阿丘: 昨天下午,四位人质的亲属,来到了法医鉴定中心,她们要给死者刷洗身体,穿衣服。同时跟他们一起的还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外科医生,他应死者亲人的要求给死者验伤。医生一边检查一边告诉边上的亲属,死者身上有七刀,没有枪伤。而同去的亲属见到死者的惨状后也不觉悲痛万分,掩面而哭。 影像:家中,丈夫蒙上全家福。 旁白:在亲人的劝阻下,遇难人质郭晶的丈夫没有和亲戚一起去殡仪馆看他的妻子。 采访人质丈夫: 这些家具都是她选的,在我心里,她绝对是个贤妻良母,我用语言无法形容我跟我媳妇儿之间的感情,爱慕之情,夫妻感情。这个家你们也可以看一看,屋里这些摆设,小饰品没有一样是我自己买的,全是我媳妇儿自己布置的,我这个家里现在她的东西,我的东西放在哪儿我都找不着,我不知道我用什么语言来形容我对我妻子的感情,来形容我们之间这种,形容不出来,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形容,但我就知道她对我好,我对她好,就一天想着吃的,穿的用的,家庭生活我感觉就是这样,我非常满足。 就是我一闭眼睛她在拖地,她在做饭,她在给孩子念书,给孩子洗澡,一闭上眼睛就是这些。我到现在都认为就想一场梦似的,只要一睁开眼睛她就在跟前,我到现在都不相信这是真事。 主持人阿丘: 天降横祸,这种悲伤恐怕没有人不能理解,除了悲伤,家属们还有一个强烈的意见,他们觉得人质根本就不应该死。 死者父亲郭顶义: (被害人质郭晶的父亲,退休前从事公安工作,所以被特别允许在警戒线内随意活动,是唯一近距离目击整个过程的死者亲属。) 回过头来,这场解救,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在没有采取击毙行动之前,他们做的都应该是很积极的,但是采取击毙这个措施也应该没有错的,但是什么时间击毙,怎么击毙,把那个点击毙,应该做到万无一失,但是击毙歹徒有的是机会,什么时间击毙他都可以,但是你最重要的前提是人质得确保,你得确保人质的安全,就是说你打他一枪,他还在打,又打一枪,他还在动,这种情况,要是一命,他就后仰,他和我闺女分开了,他不会再开枪了 影像:7月7日案发当天下午4点警方就此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警方发言人唐庆华: 咱们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决定,不准开枪,大家可能听明白了,但是为什么后来又开枪了,那是我们工作了两个多小时后,该做的工作全都做到了,他提出的一些要求呢,咱们也都满足了,而且犯罪分子还是穷凶极恶,不肯放过人质,并且扬言要和人质同归于尽,并且他的原话叫做一命顶一命,在这种情况下,咱们指挥部决定要采取最佳时机,确保人质安全,在现场可以击毙,刚才说到了,咱们民警在劝的过程当中,他非常焦躁暴躁,动刀已经向被害人脖子割去,喉咙已经割出血了,在刺向被害人颈部的时候,民警果断开枪射击,击毙了犯罪分子,那就是说,犯罪分子先动刀,现场的特警队员后开的枪。 人质的丈夫姚立峰: 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些讲话让人太寒心了.到现在为止,我都认为是警方的失误,正常都是围观这么半天了,他已经习惯,这么多围观群众始终在这儿看着,警察也不会开枪,因为一开枪,有的时候很可能会误伤群众,他忽然发现两边已经人没了,全给撤散了,他自己又不是傻子,是不是也意识到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记者:这个拿枪的人当时是怎么走到车跟前的? 姚立峰: 两个人,这个人过去,走过去,他也跟着手就这么背着,走过去,这个人,他趴在这儿跟他说话,具体说啥不知道,这个人就过去之后手背着这支枪,举到车的上面,这个人跟他说了,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他很快把枪掏出来,往里面射击,就听到枪响。如果像警方所说的,是歹徒先动手的时候,他们才开枪,他能做到这么准备的充分,他怎么就知道这个时候歹徒就要实施对我媳妇儿杀害呢? 主持人阿丘: 7月7日10点34分枪响时发生的事实究竟是怎样的,遇难人质郭晶的丈夫说是警方先开枪,劫匪后动手,而警方说是看到劫匪动手后才开枪,谁先谁后我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外科医生鉴定,人质颈部的致命伤呈Z形,是123这样三刀,全身共有7处刀伤。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话分两头.如果按照警方所说,劫匪正在划Z形的致命伤口和身上不同部位的7处刀伤,或者已经划完,这时警方开了第一枪,那么就让人们怀疑,这行动是不是太晚了。如果按照遇害人质的丈夫所说,警方先开的枪,那么那一枪一定不是让劫匪致命的一枪,当地报道中称,警方先开了一枪,随后连续开了3枪,那么第一枪和第234枪的间隔,就是劫匪用刀在人质身上划7刀所用的时间,这段令人质受到致命创伤的时间是不是又太长了呢? 请注意,在我们看的影像中,枪声只有3枪。因此您刚才看到的一定是警方的后三枪,所以虽然我们有影像资料也无法确切地知道第一枪和后三枪中的时间差距,对于两枪中的时间,当地目击者是这么说的“10秒” 现场群众采访:两枪间隔挺长的,大概有十秒钟吧。 主持人阿丘: 目击者的记忆也许并不准确,无论物理时间究竟是几秒钟,总之令人失望的第一枪没有解除对人质威胁,而之后第一枪和第二枪之间留给劫匪杀人的时间缝隙 是否又太长了。 影像: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记者:陈浩然中枪以后,他有没有当场就死了? 警方发言人唐庆华:他基本上吧,这个时间怎么去说,几秒钟。 记者:之前有没有什么时机能够击毙他? 警方发言人唐庆华: 没有时机。因为他这个刀,我们始终再跟他谈话,在麻痹他,看他能不能把刀放下,,如果他能够吧到放下离开颈部,我们就可以果断击毙他,但他始终刀架在脖子上不放,一毫米都不放,紧紧地贴在脖子上,犯罪嫌疑人本身要离开。 记者:你刚才说犯罪人离开现场,有没有什么要求?咱们同意了吗? 警方发言人唐庆华: 咱们不同意。这个不能同意,这样的话,那不是放纵犯罪吗?眼看着在咱们眼皮底下,犯罪分子用刀把人质给逼走,这样的话咱们的工作不不作为,是一种失误,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阿丘: 专家告诉我们,反劫持有很多实际的经验和具体的方法。面对绑匪,如何切入、如何深入都大有讲究。每一次的处理措施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而且再周密的措施也常常会在瞬间改变。所以现在对7月7日沈阳警方的工作,不能轻易的评判。不过,长春警方如果可能,应该尽快的为公众提供详尽的工作报告。感谢收看社会记录。晚安!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7月12日23:30首播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五23:30首播,次日4:40,16:30重播 欢迎Email至shehuijilu@vip.sina.com.cn提供新闻线索 相关专题:长春人质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