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专题 > 正文

开县井喷案第三名被告宋涛:判我什么罪我都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5:40 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万州7月14日电 记者崔佳报道:12时30分,法庭在对两名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后休庭。13点30分左右,12·23特大井喷案继续开庭审理。法庭开始对第3名被告人宋涛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宋涛当庭表示,无论判我什么罪我都接受。

  被告人宋涛,男,生于1979年10月15日,汉族,四川省泸州市人,中专文化,系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技术员、HSE(健康、安全、环境)官员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2004年1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开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1月10日经开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开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公诉方指控宋涛身为企业技术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忽视生产安全,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发生重大事故,对井喷失控负有直接责任。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重庆井喷事故公审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长春人质事件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