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题 > 正文

湖南将对超限超载车辆收取卸载费及保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7:58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7月18日电(崔彪、栗萍萍)据湖南省交通厅介绍,根据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从8月1日起,湖南省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物卸载收取卸载费及保管费。

  湖南省物价局出台的文件称,凡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在交通、公安部门指定的卸载场地卸载货物,卸载可由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实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货物保管服务的,由当事人支付卸载费和保管费。卸装费收费标准为下卸费、上装费每吨8元。此外,交通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部门应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超过3天可收取保管费,保管费为每吨每天(24小时)2元,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费。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将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