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国家严厉打击6种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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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3: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7月23日电 (刘云伶、裴怡)工商部门将6种行为列为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的。 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经营业绩中计提报酬;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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