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石台县副县长挪用移民专款受贿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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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25日电(郜征)原安徽省石台县副县长张启山因挪用公款、受贿,近日被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张启山,安徽桐城市人,1990年至2003年先后任石台县库区经济开发公司经理,移民办副主任、主任,石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法院查明,张启山在库区经济开发公司、移民办任职期间,违反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等规定,将套出的100万元移民专项资金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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