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重申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与地方方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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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5: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熊争艳 郝亚琳)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杨光25日在第89届国际世界语大会上说,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与地方方言。 他说,中国共有80余种民族语言,30余种文字,以民族语言为依托的各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异彩纷呈,形成了多元统一的中华文化特性。同时,拥有十多亿人口的汉民族,由
杨光说,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立法机关和各级政府为坚持语言的平等及维护语言的多样化与和谐统一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根本上保障了各民族语言和地方方言的使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各民族语言的使用作出了详尽具体的规定。他指出,这些法律在各个地区、各个方面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实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维护语言的多样性,继续坚持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的政策。多年来,中国政府主要从四个方面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第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种语言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二,通过大力发展双语言教学,使少数民族青少年在首先学好本民族语言的基础上,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第三,在民族语言使用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付诸实施。第四,支持、帮助各民族整理语言文字、制定规范标准,加强语言及应用研究。杨光说,尽管不少方言彼此间不能沟通,但是方言具有相当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 他还指出,多年来,中国在文化、文物和语言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积极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认识、制度、机制、投入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强。目前,中国政府已正式将包括语言在内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列入了中央财政预算项目。 相关专题:国际世界语大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