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以法治精神处理廉署搜查报社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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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0: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八日电 针对香港廉政公署上周六搜查多间报社事件,各大报二十八日纷纷发表社评。香港《文汇报》发表题为“以法治精神处理廉署搜查事件”的社评指出,要妥善处理好这个极富争议性的事件,在保障新闻自由及维护司法公正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最终还是应该回归法治的轨道。 该社评说,出于保护新闻自由的需要,廉署要搜查传媒机构,须经过严格的法院审
该社评指,也要看到,公众并非一面倒偏向传媒。不少市民在电台节目上,对廉署的行动表示支持,认为在法治社会,传媒也要守法,新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无理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这些市民不愿意见到,廉署的独立地位和法庭的权威受到冲击。这类社会反应也不能忽视。社评称,本港已有良好的机制监察廉署工作,亦有完善的制度处理投诉,甚至可以告上法庭。任何人不满廉署今次行动,都可以循现行机制及法律途径解决。这是妥善的办法,也是依法办事。 香港报业公会二十七日发表声明,对廉政公署搜查多间报社事件表示不满。负责监督廉署调查工作的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亦表示关注,要求廉署尽快提交解释报告。 就报业公会声明希望行政长官董建华关注廉署搜查多间报馆的事件,特首办二十七日晚作出回应时重申,行政长官不会干预廉政公署的独立调查。特首办声明说,本港有好的机制监察廉署工作,亦有好的制度处理投诉,任何人不满廉署今次行动,都可以循法律途径及现行机制解决。 香港律政司二十七日发表声明,指根据《证人保护条例》,廉政公署有明确责任调查保护证人身分披露一案,调查工作是完全恰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