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失“病灶”:谁在滥用“公共利益”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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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4:34 新华网 | |||||||||
非法圈地之风盛行的背后,是少数地方领导的个人贪欲在作祟。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打着“公共利益”旗号,干预土地管理和执法,以地牟利;他们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牺牲宝贵的土地资源,追求短期发展,置法律、政策和农民长远利益于不顾。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陈芳、张洪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征地是政府行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地”。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将很多经营性项目“搭乘
“公共利益”征地都干了什么 “有占必征,使公共利益的内涵被无限扩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项兆伦局长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不论投资主体、投资目的,谁都可以强行征用集体土地,这对农民来说很不公平。 近两年,“大学城”“高尔夫”等一些大型征地项目风起云涌。即使是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项目,营利性的也越来越多。据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部门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调查,征地项目不仅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工商业、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征地都占到相当大的比重。东部一省会城市的项目用地中,真正用于公共利益的不到10%。 ——“教育名义”征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有50多个,而且争做“大”文章。已开工的广州大学城一期工程占地17平方公里,二期规划43平方公里;南京的仙林大学城规划面积达70平方公里……打着“办教育”的名义,各地大学城普遍以价格低廉的划拨方式供地,其中相当部分变成了商业用地,引得投资者蜂拥而上。别墅、度假村、美食街一应俱全的廊坊“东方大学城”,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将其中的6007亩(含耕地5728亩)用于建设高尔夫球场。 ——“体育名义”征地。各地普遍以提升地方投资环境为由,大量建设高尔夫球场。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建、在建和拟建的高尔夫球场多达306个,遍及26个省(区、市),占地面积48.8万亩,不少占用的就是耕地。与国外把高尔夫作为一个纯体育休闲项目不同,国内的纷纷捆绑房地产。由于体育用地比经营性用地成本低得多,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一个3000亩的高尔夫项目,至少可以拿出1000亩来搞商业开发获利,成为一块很诱人的“大蛋糕”。 ——“科技园区、开发区”名义征地。据统计,截至6月中旬,全国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6000多个,规划用地面积3.75万平方公里,超过全国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总面积。各种特色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圈地近乎奢侈,一些入园企业甚至自行改变用地内容,搞房地产、建娱乐城。山东个别县的开发区居然多达50多个。 “公共利益”为何损害了公众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管理法没有进行明确界定。法律的不规范、不严密,给滥占乱用耕地、侵犯农民权益开了一个大口子。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只因企业自身生存发展受到挑战,而看中了常州新北区得天独厚的长江水运条件,便向当地镇政府提出使用土地需求,占用长江边6000多亩地,导致4000多名农民被迫搬迁。 镇政府的土地征用协议书显示:“因江苏铁本项目建设需要,兹由魏村镇人民政府与长江村一片八组村民小组,达成土地征用协议。”当地农户贾龙福拿着土地承包合同气愤地说,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承包期30年”不变,怎么要建个钢铁厂,说变就变了? 为了给投资概算上百亿元的铁本“项目”让路,农民又获得了多少补偿呢?据了解,当地农民手中获得的青苗补偿费和耕地补偿费每亩不过2万多元,还要分十多年才付清。而企业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最后是11.28万元/亩,当地镇干部称其中部分钱要向国家上交各类规费。这些征地协议书都是由镇村政府与各生产队签订征地协议,根本没有被征地农民的签字。 谈起失地农民的境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认为,不少地方片面强调征地是国家权力,农民要服从国家需要,不管是什么项目,只要有人来要地,就以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的名义随意征地,不惜废除农民的30年承包经营合同,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公共利益不明,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清,随意圈占耕地的现象就很难制止,农民的利益也将继续被剥夺。 经营性项目怎样获得了征地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像高尔夫球场这样的经营性项目,征地要么占用农田,要么租赁风景区;要么采用化整为零、边报边建等形式逃避国家审批,或事后调整规划。 按照国家征地审批权限,用地1000亩以上须报国务院审批。而事实上,记者得到的某省关于高尔夫球场建设情况的调查显示,这些占地动辄几千亩球场的用地审批机关均为地方国土部门,而立项批准机关则有省政府、外经贸委、计委等部门;土地取得的方式基本是协议出让,另有少量租赁、划拨、招标等形式,有的根本未办相关手续。 一位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坦言,土地资源应该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但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旅游局、教育局等部门都搞立项审批,当地政府已经批准的项目,土地部门只能开绿灯、办手续,否则就会说你“阻碍经济发展”。 中央党校农村问题专家曾业松说,非法圈地之风盛行的背后,是少数地方领导的个人贪欲在作祟。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打着“公共利益”旗号,干预土地管理和执法,以地牟利;他们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牺牲宝贵的土地资源,追求短期发展,置法律、政策和农民长远利益于不顾。 专家认为,这轮宏观调控中土地成为调控的重中之重,表明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当前最要紧的是要对“公共利益”的内涵明确,对需要国家动用征地权的建设项目范围作明确的界定,商业目的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分开。要增加对农民的补偿,加大政府和其他用地单位对安置失地农民的责任,提高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交易成本。(完) 相关专题: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