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全体委员向社会公开作出5项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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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2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8月8日电 (记者沈汝发)中共福建省委全体委员8日在中共福建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集体向社会公开作出5项廉政承诺,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腐。 这5项廉政承诺的具体内容是:
一、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制度要求,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秉公办事,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二、坚持廉洁自律,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决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决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登记在册,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三、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姑息纵容他们借领导之便之名谋取私利。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和规定办事,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部门;对假冒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行为的要依法严惩。 四、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选人。坚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和消除跑官要官、哄官骗官、许官给官以及拉拉扯扯、亲亲疏疏、拉帮结伙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从源头上、体制上、方式上加强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福建省委委员们表示,上述承诺接受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他们表示,一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