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水库硕鼠”胡祖科贪污受贿被判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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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1:27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 (通讯员余心言 唐蓉 唐正旭) 工程指挥长、出纳、会计相互勾结,将工程款156万元大肆瓜分。 8月5日,永州芝山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原江永县委调研员兼江永县古宅水库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胡祖科(正处级)涉嫌巨额贪污受贿案,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兼指挥部会计卢玉娥、出纳黄文湘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胡祖科有期徒刑19
胡祖科,男,1948年4月5日生,1991年被任命为江永古宅水库电站工程指挥部指挥长。 卢玉娥,女,1959年3月9日生,1992年初被抽调古宅水库指挥部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兼会计。黄文湘,女,1968年5月14日生,1995年5月被调至古宅水库指挥部做出纳。 胡祖科、卢玉娥、黄文湘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于2003年12月12日移交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芝山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2月15日依法提起公诉。今年2月18日,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审。 据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1995年以来,胡祖科伙同卢玉娥、黄文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填虚假移民领款单、虚列工程结算单、抽取小金库的发票重复报账、篡改会计凭证、材料差价款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以及指使他人填写虚假领借款单等平账方法,以侵吞的方式共同及各自贪污公款共1561440元。此中,胡祖科实得公款802500元,卢玉娥实得377970元,黄文湘实得380970元。 另据查明,胡祖科在1995年9月至2002年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娄底公司古宅水库项目副经理刘某、毛某所送现金6.5万元。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