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代会制度的程序化运作优于行政化运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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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2:24 外滩画报 | |||||||||
外滩特约评论员毛寿龙 前不久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肯定了贵阳市人大的信访制度创新,“贵 阳模式”将向全国推广。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对于解决各种各样的冲突,监督有关部门行使权力,保护公民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 用。在过去,各级人大也负责信访工作,接待公民来信来访,由于各级人大的职能主要是议事立法,对于来信来访也只是作归 类整理,并转交有
这一“称号”对于人代会来说,显然不是表扬。因为各级人大是本级政权的权力机关,负责选举和监督一府两院领导 人以及政府组成人员,负责讨论和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全国和省级人大等拥有立法权的人大还行使立法权。宪法赋予各级人大 如此大的权力,但在信访领域只是信访材料的中转站,影响了各级人大的权威性,也影响了各级人大监督功能的发挥。 为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功能,贵阳的经验在此次交流会得到重点推广。贵阳市人大的做法是,建立人大信访法律咨 询日制度,每周一次约请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一起接待来访,联合接待并处理公民信访。 这一做法对于人大信访工作有很大的意义,有利于及时解决基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在制度上,也有利于提高人大信 访工作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并发挥人代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 但这一做法在制度上可能产生的消极效应却需要重视,比如,人们可能会担心,人代会的工作会不会更加行政化,不 利于人大会制度的发展。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人大的工作是让人民代表开会,其所有的功能都是通过人大代表开会来发挥的。人民代表代表人 民,在人代会上代表人民发表意见,提出问题,履行代表的职责。在会议休会期间,人民代表的工作是联络选民,调查研究, 了解人民疾苦和基本要求,并刻苦学习,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以备在开会的时候能够提出更好的议案。贵阳市在人大闭 会期间组织政府官员、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一起联合办公,是行政化的做法。这一做法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但实际上是把人 大代表等同于政府官员,也把政府官员等同于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而把法律工作者简单地等同于政府行政官员和人大代表, 显然也不是正常的做法。 如果要充分发挥人代会的监督作用,关键还是要开好会,发挥开会的作用,而不是行政性的联合办公。程序化的、符 合人代会制度逻辑的做法是,根据人代会制度本身的运作程序来展开信访和监督工作。具体来说就是,人大开会,让人大代表 就公民来信来访所提出的问题在会外进行调查和研究,并就此咨询法律专家,或者人大召开听证会,让专家提供法律证词。政 府有关官员根据法律程序介入人大会议,对特定问题作出解释,接受监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承诺解决。而人大的信访 工作,也仅仅限于人大的职责范围之内,不属于人代会工作的不受理。在这一进程中,人代会只做人代会自己的该做的事情, 而政府官员以及法律专家介入人代会的信访工作也是一种制度化的介入,而不是行政性的介入。这样,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了 正常的发挥,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也得到了正常的发挥,人大的信访和监督功能,将不再取决于有关人员的行政性的 运作,而是取决于人代会是否真正能够运作得好。 人代会制度的发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成就之一。这一制度的特征就是通过人代会这一制度平台,来表达民意, 制定法律,决定并审查公共财政预算,选举和监督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其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是通过开会来实现的, 而不是通过行政性的运作来实现的。其他各个方面参与人代会的工作,也应该通过特定的程序参与人代会的会议议程。行政化 的运作有助于快速解决某些具体问题,但程序化的运作,既能够解决具体问题,又能够完善制度,从而为更好地解决具体问题 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平台。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