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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将穿越桂林山水 专家质疑项目合法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6:11 中国青年报

  本报桂林8月12日电 一条计划穿风景区而过的高速路修好后,是否会划伤桂林山水的脸?专家们正在担心。这条路叫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其中,阳朔段要穿越桂林遇龙河以西的岩溶峰林密集区。

  消息今年初一经报道,即遭到了一些专家的反对。他们包括:中国地质学会洞穴研究会会员李维新,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研究员朱学稳、崔光中、朱德浩,广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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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刘金荣等。

  专家们认为,高速公路穿越遇龙河流域峰林密集地区,会破坏具有世界意义的峰林地貌的完整性,桂林可能因此丧失申报世界遗产的基本条件。

  面对专家的质疑,交通部门解释:“选择该路线是为了让游客有‘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游’的美好感觉,促进当地旅游和经济的发展。”

  高速路会划伤桂林山水的“脸”?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崔光中研究员曾经多次考察遇龙河一带,每回都拍下那里绵延秀美的岩溶峰林景色。他把建设中的高速公路比做一把锋利的尖刀,“会划伤桂林山水的‘脸’”。

  地质专家刘金荣说,“桂林具有其世界上发育最完美的湿润热带亚热带峰林地貌景观,具有全球分布面积最大、景观美学价值最高、最具典型性和不可替代的岩溶地貌景观,是极其珍贵的世界自然遗产地”。

  国土资源部岩溶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袁道先说:“新出版的《世界岩溶大辞典》里,有一条目专门讲桂林阳朔的岩溶典型地貌,可见它在世界的地位。那么好的自然遗产为什么要破坏呢?”袁道先同时还是中科院院士、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为了保护这片独有的天然遗产,这些地质专家联合10多位环保、旅游方面的学者提出了紧急建议,要求桂阳高速公路改线,避开桂林峰林地貌核心区,撤出景区。然而交通部门没有采纳专家们的意见。

  交通部门答复:“自治区建设厅于1997年以《关于请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列为‘世界遗产’的报告》向建设部提出申请,但目前尚未获得任何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

  袁道先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申遗’必需的材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多年过去了仍未拿出来。”

  焦点:地貌核心区在哪里

  今年3月,专家们紧急上书并很快得到批复。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交通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桂林就此事进行了座谈。

  自治区交通厅提出了看法:“桂林的峰林峰丛地貌核心区,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予以正式划定和批准。”

  而专家们认为:“峰林峰丛核心区不需要寻找任何文件依据。即使没有文件依据,地球地貌的客观存在,已经活生生地摆在那里,无法否定。何况,高速公路的工程说明书也标明‘大部分路段从峰林平原通过’。”

  据悉,当初确定高速公路路线时曾有几个选择:东线在漓江东岸,要穿行大量山脉,成本高,而且对兴坪风景区等有较大干扰;而西线即交通部门采纳的路线,穿越了峰林峰丛地区。原因是,“所经区域多为峰林的平原区,地势较平坦,地形条件较好,总投资可节省1.05亿元”。“高速公路绕道固然会增加造价,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保护自然环境不能不付出的成本。”专家们说。

  此后,交通部门也陆续进行了一些调研,明确了现有路线的合理性。

  6月12日,67公里长的高速公路最后一个合同段在一片纷扰声中举行了开工仪式。

  交通厅:重新选址费用谁来埋单

  自治区交通厅基建处处长李日昌说:“建设高速公路有利于带动桂林的旅游业。”

  交通部门对这条高速公路的描述是:“这是一条集交通、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旅游精品线路”,可以将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护和旅游景观更科学地结合起来。”“桂阳高速公路能否建在目前的位置,取决于工程的论证过程、建设审批过程是否合法、完善。”李日昌说,“桂阳高速公路的选址,交通部门做了大量论证工作,听取了自治区建设、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没有听到‘公路穿过峰林峰丛会带来影响’的异议。”

  他搬出了厚厚两大本说:“现在的高速公路穿行路线是按照《桂林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设计的,也符合《桂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避开‘保护规划区’和‘严格控制区’范围的要求。”

  李日昌算了一笔账:“选择目前的方案,油耗、磨损费按7000辆至1万辆车的日交通量来估计,每年可减少1300万元。而如果选择专家们提出的路线,将多占农田1000多亩,且该路线离现有的二级路有十几公里,修好了将很少有车愿意走。”“如果重新选择路线,不是一两个部门的问题,需要重新论证审批,以前投入的资金就统统浪费了。这笔费用谁来埋单?”李日昌反问。

  专家:质疑项目合法性

  朱学稳等10多个专家对工程项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高速公路在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明显违法违规。理由是:

  桂林是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按照有关法规,项目立项前其可行性报告、设计任务书、建设选址等都应报国务院和国家建设部审批。

  按照国家环保法的规定,只有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以后,计划部门才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但桂阳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时间比建设项目设计书晚了半年。

  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是交通部门的下属单位,与项目审批单位有利益关系,环评结果有失公平、公正。

  该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也没有召开有岩溶地质、建设规划、风景名胜等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听证会。

  目前,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未获批准。早在1987年城乡建设环保部就明确规定了“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不得兴建重大建设项目”;199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也明确:“风景名胜区经审定公布后,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前,不得在景区内新建永久性设施”;2002年建设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又重申了“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工程建设”。

  为说服交通部门,10多个老专家多次深入高速公路全线现场进行调研,终于使路线图有了一次“微调”,但仍按原线路施工。目前,高速公路的先期工程已开工,正等待正式开工的审批。

  据悉,“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写完,正在审批过程中。规划对桂林岩溶地貌核心区的划定、岩溶地貌的保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专家们称它是“桂林山水的救命稻草”。

  对此,交通厅的李日昌并认为:“该规划从批准之日起才能执行,显然桂阳高速公路的现行路线是在总体规划获准之前。”记者 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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