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工程款“过硬措施”:清欠倒计时和舆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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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0: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6日电 从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处获悉,在2003年统计的1756亿的工程欠款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要做好清欠工作,首先就是政府要带头。那么政府在“带头”作用中会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呢?中央电视台记者在26日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中提出以上问题,并向黄副部长了解在清理政府拖欠工程款方面是否有具体措施以及时间表?而且对于建设部还提出要推动政府工程的清欠工作必须采取“过硬的政策措施”也向黄副部长求得解释。
黄卫介绍,现在定下来的拖欠的时间表是中央本级预算的拖欠项目今年年底要基本上得到解决,各个地方政府的拖欠要在明年年底基本清理完毕。关于措施方面,我们要求各地政府、各个部门要制定强制的清欠计划,要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建设部、发改委。我们现在的方针是谁拖欠谁偿还,对于有一些地区偿还进度慢的,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对地方的工作进行督察,提出要求。有一些清欠比较困难、速度比较慢的地方,我们还要采取一些果断的措施,要求他们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费和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以偿还。必要的时候要停建一些新上的项目,腾出资金来用以偿还政府的拖欠。我们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媒体对清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作用,我们将一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地清欠的进度,让媒体、让社会来监督各地做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也非常感谢媒体对我们的支持,欢迎媒体很好地监督。(根据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