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清理拖欠工程款以解决政府项目为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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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21: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 国务院23日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培炎指出,当前,要巩固前一段清理拖欠工程款取得的成绩,以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欠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到2006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曾培炎说,今年是实现三年清欠目标的第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
曾培炎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数额较大,成因复杂。据初步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建设项目累计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600多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拖欠1700多亿元,涉及到12.4万个项目,有的拖欠款还是10年前形成的老账。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问题仍很严重。工程结算难、拖欠认定难、司法执行难等问题仍未解决。在清理旧欠的同时,一些地方还在产生新的拖欠。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曾培炎强调,用三年时间,到2006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是本届政府对社会、对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积极举措,也是一项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信用的工程,对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曾培炎要求,要在清偿农民工工资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以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欠工作。政府项目拖欠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信用,要带头清欠。 会上,曾培炎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的时间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在今年底以前基本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要在2005年底以前基本还清。 曾培炎强调,要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解决拖欠的工程款。中央政府投资不到位形成的项目拖欠,由中央有关部门负责解决。从现在起到年底只有4个月时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紧工作,带个好头。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以及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形成的拖欠,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清理。今明两年,各地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资金,每年从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偿还拖欠工程款。在此期间,各地要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对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的项目,地方政府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要尽快落实。同时,要健全清欠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检查督办。充分发挥部际工作协商会议制度的作用,搞好清欠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曾培炎要求,要继续抓好清理偿还农民工工资工作,在明年春节前把2003年以前的欠款全部还清。抓紧解决房地产开发等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在认真解决已竣工项目拖欠的同时,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建立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 会上,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部分省市负责人作了发言。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