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专题 > 正文

聚焦北京新交通法听证会:机动车该不该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0:07 经济半小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9月3日播出了聚焦北京新交通法听证会的节目,以下是节目内容:

  今天,我们要来关注在北京市召开的一个关于交通方面的听证会。就在今天下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就是,发生事故后,机动车司机是否应当负全部责任?

燃烧战车火爆玩 史诗大作倾情放映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400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新闻:机动车负全责今日听证

  今天下午2点,听证会正式召开,大厅座无虚席,甚至还有拄着拐杖,坐着轮椅的人赶来听证。这位坐轮椅的陈述人是第一个发言的。他自己曾经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但是他对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第六十九条也并不赞同。

  会上共有16位陈述人,其中有10人对这个条款持反对态度,不过在会上,有5个陈述人是赞同这项条款的。参加会议的一位代表说:“我支持,应该关注弱者的生命权。”

  那么,他的态度是不是北京市交管局的态度呢?记者找到了北京市交管局的代表,他们没有作出回答,但是作为列席代表,在会上,他们却提供了这样一个数字。北京市交管局的代表表示:“由于行人造成的事故只有8%,而机动车造成的事故则占到了85%。”

  交管局没有明确的态度,拥有最终表决权的北京市人大对此又作何判断呢?记者找到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松年寻找答案。他也是这次听证会的主持人。他认为如果机动车主没能主动报案,就应该由机动车负担全责,但是应该有相应的保险做配套。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讨论,听证会结束了,根据这次会议的内容,北京市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还要进一步修改,在10月中旬,代表门如果没有重大分歧,就会在哪个时候进行表决并得出最后的结论。

  主持今天立法听证会的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松年表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些问题确实是难点,涉及到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冲突,必须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来寻找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今年5月9日在北京市的南二环主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横穿封闭快速路的行人,当场被急速驶来的奥拓车撞死。由于这起交通事故是5月1日新交通法实行以后,发生的第一起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机动车到底应不应该负全部责任,成为这起案件的焦点。

  调查:新交法实施第一案

  2004年5月9日晚上9点左右,四川来北京务工的吴军发和妻子,在横穿南二环菜户营桥主路时,他的妻子曹志秀被一辆在内侧车道行驶的奥拓车撞倒,当场死亡。在事故现场,我们看到地上散落着死者的鞋子和汽车的玻璃碎片。吴军发告诉记者,“想走这到那边,一个老乡在那住,这怎么能过马路,不知道。” 奥拓车司机刘寰说:“ 我觉得当时她往前,走两步就过去了,当时她横穿马路的踩刹车来不及了,因为我想她往前走两步,就过去了,因为我还怕追尾。”

  这起交通事故,距离今天已经有3个多月了,那么当时吴军发和妻子是怎么走上二环路主路的呢?我们再次来到了当时发生事故的现场。今年5月9日的晚上8点多钟,曹志秀就是从这个缺口走上了二环主路,当她走到最里侧车道时,一场意外的车祸发生了。

  当时吴军发夫妇就是从这个公共汽车站下了122路车,走过这座人行拱桥,来了这片小树林,向右走30米左右就是穿过二环主路的桥下通道,但是他们没有走桥下通道,而是穿过这片小树林,来到了这个缺口。刘寰告诉记者,“她是从这个口出去,然后想翻越那个铁栏杆,穿越二环主路。”

  刘寰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说这里经常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们在这里看到,树林里有很多条小道通向这个缺口,在二环主路的隔离带上,我们看到有五六处地方的铁丝网是后来加上去的,在这里散步的居民告诉我们,每天都有人从这个地方横穿二环主路。就在记者拍摄的过程中,就不断有人试图穿越二环主路,但是看到密集的车流后,才绕行其他地方。就在他们的旁边就是一块禁止行人穿行的牌子。

  那么现在的吴军发又在哪里呢?在天津的一个老街道里,我们找到了吴军发现在居住的地方。自从出事后,他就跟随老乡来到了天津,本来从事木工的他只能在这里的建筑工地上做一些零活。吴军发说:“有时候一打电话孩子,心情相当不好,所以没法做工,因为他们再怕我,再出意外。”

  对这起事故,北京市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曹志秀违法横穿机动车道,但同时,司机刘寰发现情况后也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结果应该是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不久,死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司机给予赔偿。奥拓车司机对交管部门的认定不服,他认为事故主要是因为死者违法,横穿二环。本着公平人道的原则,他愿意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北京奥拓撞人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的调解赔付金额为20万元,但死者家属认为司机距离100米远就看到了死者,有机会避免灾难发生,并且事后检测奥拓车的刹车存在问题,把索赔金额提高到了23万元。来看看记者进一步的调查。

  调查:新交法实施第一案

  在事故发生不久,刘寰和吴军发曾经在交警部门的调节下,进行过协商,但是对于事故责任和赔偿数额却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吴军发把刘寰告上了法院,要求对自己赔偿。吴军发告诉记者,“希望最低赔偿十六七万。”

  在这份民事诉状中,我们看到吴军发的诉讼请求赔偿一共是239618元。他的代理律师告诉我们,他们提出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新的道路交通法提出的。他认为尽管死者穿越封闭道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奥拓车也负有责任。吴军发的代理律师武良军说:“原被告双方,这案子里边,事故责任的双方,他都有一定的责任。”

  在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我们看到认定的结论是双方都负有同等责任。也就是说双方各占50%的责任。在采访中,死者的代理律师认为奥拓车存在操作不当和刹车不合格,应该负主要责任。而奥拓车的代理律师认为死者违法横穿快速路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奥拓车是正常行驶,当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因此在这个交通事故中不应该负有同等责任。曹剑锋告诉记者,“从现场上看,你有26米的刹车印,足以证明,这刹车没有问题。”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按照新交通法到底谁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赔偿会是多少,这些都还是个未知数。而在天津的吴军发一直在等待着结果,他说拿到钱后,他就准备回家了。吴军发说:“我的孩子又小,我就没有时间出来了,我想有点钱,也好养育他们。”

  在北京的奥拓车司机刘寰,同样也在等待着判决结果。他说出事后,他就把自己的奥拓车以1万元卖了,并把这1万元钱垫付了对方的丧葬费。出事后他还失去了原来的工作,一旦判决让他陪24万的话,他说真的不知道从哪里去筹这笔钱。

  法院已经两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虽然,目前法院还没有宣判结果。但这一事件被广泛报道后,北京市民特别是机动车司机对新法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更为关注。在今天听证会举行的同时,我们的记者还在北京选择了几个不同的地点,对100个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和随机采访,看看市民对北京市的草案中,机动车负全责这一规定是什么态度。

  新闻:问卷调查

  这些调查对象包括公司职员,国家公务员,个体经营者,司机等等,其中经常开车的人占到问卷的40%,不开车的人占60%。对于机动车负全责这条法规,目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自己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不怪司机。”而另外一位市民表示:“我觉得合理, 有什么能比生命权更重要的。”

  我们的问卷调查统计表明,对机动车负全责这个法规,觉得不合理的人数比例占到了85%,认为合理的仅占到12%。3%选择无所谓。觉得不合理的人认为,这样的法规对司机来讲太不公平,司机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违章造成的,就应该由行人来负责任。

  在调查中,司机中反对这条法规的比例占到95%,行人,对这条法规也并不以为然。在问卷调查的60位行人中,近80%(78%)的人并不赞成这条法规。市民说:“难道司机就不是公众吗?对司机不公平。”

  那么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来负责呢?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司机和行人认为应该根据事故原因承担相应责任的分别占到了92%和85%。

  我们调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机和行人是否会因为该条款而改变交通习惯。统计显示,近60%(58%)的司机表示他们将加倍小心开车。市民告诉记者,“现在能改变我的一点就是我开车会越开越慢了,不敢快了,原来80公里的限速,我现在只敢开60。”

  一部法律的实施在老百姓中,引发了这么多讨论,这在过去还是一个比较少见的现象。为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会出现这么多争议呢?我们今天也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他增经两次参加过新交通安全法的立法讨论。

  专访:问题出在哪?如何解决?

  马怀德所说的法是2003年10月国家颁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时他也曾经两次参与过立法讨论。这项法律的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行人违反交规,甚至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司机是有可能减轻责任甚至免责。而针对这一国家大法,北京市也出台了一个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应国家的第七十六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的第六十九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除已经自行协商处理的外,按照下列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二)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北京市的这条规定取消了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三种情况而变成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马怀德认为以人为本无可非议,但是目前我国在实施这样的法律的时候会面临很多困境。最大的困难就在于保险制度不健全,具体而言就是第三者险不普及,发生事故后,如果由车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那么势必加重机动车车主的负担,因为车主的负担能力是有限,有时候无法实现受害者的赔偿权利。那么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既能保护行人的利益,又能保护车主的利益呢?

  如果按照新的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多少钱呢?有专家算了这样一笔帐。以北京一名不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为例,仅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赔偿,这两项费用的总额就为54万元,最高可能会突破100万元。这样的巨额赔偿,也是机动车负全责广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国际上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标准呢?

  新的交通安全法中更加强调了生命和安全的重要性,这一出发点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北京市出台的实施细则草案中,规定由机动车来负全责是否真的可行呢?很多人对此也提出了疑义。这里我们不妨来看看,国际上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是如何来确定责任的。

  新闻:国外的规则

  目前在国际上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通常为过错责任、近乎无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在欧美,传统的侵权法认为,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对社会负有谨慎义务,如果已经保持高度注意义务,则不能承担责任。就是说如果开车人履行了谨慎驾驶的义务,其事故责任完全由受害人负责的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过错原则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央电视台驻英国记者王晓锟。王晓锟说:“如果是驾驶员注意力分散,或者是违章,造成行人的伤害的话,严重的会坐牢,而且还要有巨额的赔偿,是有个人来承担,如果责任不在驾驶员,驾驶员不负任何责任。”

  在日本,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而采取了交通事故中近乎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即受害人只要能够证明驾驶人员能支配汽车并享受其便利,损害是由汽车运行发生的,并且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便可使驾驶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员能够同时证明自己没有不谨慎驾驶,汽车没有缺陷和故障,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过错,则可以免除责任。一直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的段里仁教授介绍说。公安部 建设部 “畅通工程”专家组专家段里仁告诉记者,“在日本一个行人,他横穿马路,机动车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这个时候,那么机动车也得承担赔偿责任,在日本驾驶员赔偿的责任是75%,行人因为是违反了这个交通法

  ,所以他承担的责任是25%,但是也要针对不同的情况,比如说夜间,驾驶员很难发现行人,在这种情况下,行人的责任要加重,他(行人)就变成了30%的责任了,也就是减轻了司机的50%的责任。”

  而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许多国家则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采取的是无过错赔偿。但这种无过错责任并不是使驾驶人员无法免除相应的责任,如果驾驶人员能够证明事故是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受害人、第三人过错或动物引起,而驾驶人员已尽注意义务,且非车辆故障或操作失误,驾驶人员可以免除责任。同时,如果受害人对事故发生有助成过失的,则驾驶人员可以减轻责任。

  我们了解到,今天的听证会结束后,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将把今天陈述人的意见写成听证报告,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办法草案》时的参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会充分尊重民意,尽可能的采纳市民的意见,不仅要参考听证会上的陈述,还要参考征集到的市民意见。节目的最后,我们再来听听其他专家和媒体的意见。

  这里有一份公安部提供的数字,去年我国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平均每天300人,相当于每天空中掉下一架波音747飞机。而今年上半年,又有近5万人死于车祸。在这里,我们希望各地在制定新交法实施细则时,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细化,以确保责任的分担更加明晰。同时,我们也提醒司机和行人,无论法律怎么变动,交通安全都应该放到第一位。毕竟,人的生命、健康是无价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也是无法用金钱来抚慰的。

  最后,公布一下我们栏目的互动短信留言号码,移动用户可以发短信到8003222,联通用户可以发短信到9850222,如果您有什么新闻线索,可以通过这两个号码和我们联系。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 《经济半小时》 首播时间:21:30

  重播时间次日:12:35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