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 严查借款给亲友经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鹏) 昨天,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一上班,就开始给所辖的市属单位打电话,要求他们及时上交“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理情况统计表”。 在2004年9月15日前,对党政领导干部是否拖欠公款的情况,本市200多家市属单位要将清理情况报北京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18个区县财政局也要将本区县的清理情况审核汇总后,上报给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
市财政局方面介绍,此次清理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清理范围则包括领导干部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借用,且应在2004年5月31日前归还而尚未归还的公款;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借给亲友的公款。在这次清理中,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经商牟利的问题。 相关人士介绍说,这次的清理中凡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必须在清理期间主动归还;确因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难以一次还清的,可以分次归还。同时,各单位还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要公示。归还公款应归还现金,不得以各类实物、有价证券抵还。 有关部门表示,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拖欠公款不归还,情节严重的;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经商牟利,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追回的,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进行严肃查处。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