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黄金周安全情况必须每日报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0:59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安监局获悉,今年国庆节假期较长,各种庆典活动也相对较多,为确保安全,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昨日通知各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和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疏导游客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 旅游交通公安质监联手保平安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安全列入议事日程。旅游、公安、交通、铁路、民航、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交通部门要做好安检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检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质监部门要对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 聚集性活动必须有警力维护秩序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北京密云县灯会踩踏事故的教训,在国庆节、观潮节、烟花节、西博会等大型节庆活动中,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在群众聚集性活动中,要安排人员或警力维护现场秩序,要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要对舞台、临时看台及承重的重点建筑部位采取加固措施,严防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在各类商业庆典、演出活动中,严禁放飞氢气球。 节日安全情况须每日报送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强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国庆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节日期间发现的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置。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消防局、省交巡警总队、省交通厅、民航浙江监管办、省旅游局、杭州铁路分局等要害部门须将节日安全情况每日报送。 相关专题:2004“十一”黄金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