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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十六届四中全会--历史自觉与执政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1:21 经济参考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了,大家一致认为这是"重要关口的重要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我以为还应该再加上四个字"重大突破"。中国共产党人以清醒、深厚、高度的历史自觉,通过丰富执政能力的内涵,在执政理念、政治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突破,为我们党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切实肩负起执政兴国这一伟大使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走出了一条新路,执政也走上了一条新路。这"新"体现在很多方面,随着学习的深入,我们还会发现更多的方面,但至少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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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的一些不适应现象,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拓宽了执政能力的内涵

  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意识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封闭状态下执政"到"开放状态下执政",其执政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对执政能力更有着完全不同的要求。当代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整个社会呈现出了与我们已经熟悉了的、习惯了的、学会了的执政环境很大不同。比如,社会利益逐渐多元化,产生了相当多的具有不同利益追求的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我们在执政时可能更多的是要讲"协调"与"协商",而不是"团结"与"命令";再比如,社会状态更加开放化,各种交往关系空前的活跃,各种社会性活动此起彼伏,这种情形下执政更主要的恐怕是科学、有机、柔性地"整合",而不是僵化、死板、刚性地"控制";还比如,随着物质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社会民众势必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相应、同步发展提出诉求,我们执政不仅要继续解决好生活的温饱,还要学会并解决好在思想充分解放与精神极大满足情况下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正因为如此,四中全会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这五种能力的基础上,对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等等提出了新要求。这反映了我们党执政不仅仅停留于能执掌住政权的层面,更是着眼于如何更好地执政和如何执好政的更高层面。

  二、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的一些不正确倾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实现了执政理念的创新

  执政理念是在执政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价值判断与定位,不同理念导引下的执政能力建设就会体现出不同的形态。在以往的执政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一些同志"见物不见人",有意无意忽视群众利益的不正确倾向,虽然这只是极少数现象,但也确实值得引起我们党的重视。执政能力的提升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而不是相反,不是把人作为手段与工具;执政是为人民执政,而不是相反,不能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再寻求什么别的利益。有鉴于此,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都是我们党在对执政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这一执政理念更加科学、更加进步、更加体现出了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要求。这一执政理念已经体现在了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之中,最新一次修改宪法把"保护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进去,就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在维护人的权利方面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三、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治国,贯彻执政方略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必须确立和维护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威。但维护权威不等于让党凌驾于社会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实事求是地讲,我们有相当一些党员干部不懂得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习惯性地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强化行政命令和政策手段,搞强迫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些不规范的执政方式和执政行为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党的执政能力高与低不仅仅表现为刚性的控制与自上而下的指令,更体现为社会动态有机的和谐和群众自觉自愿的认同,体现在法律的自觉维护和法治的自觉践行。

  通过四中全会,我们认识到,在现代法治国家,执政党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活动,它有依法执政的责任与义务,而不能享有任何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特权,党的活动要进入国家法制的轨道。通过四中全会,我们还认识到,对于执政党的成员来说,"依法治国"的方略不仅要写在文件上、见诸于报告中,更要树立在头脑中、落实在实践中。我们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过程中,重申党要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明确提出党应该在贯彻实施宪法上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强调党要善于通过法律正确认识、选择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善于通过法律的实施,保护合法利益,抑制非法利益,实现利益整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切都反映了我们党在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面找到了新方式、新途径,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有了新举措,在通过依法执政,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认同,提高执政的科学性、有效性方面有了新突破。归结起来一句话,就是在贯彻执政方略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没有历史自觉,走不出执政新路:没有执政新路,实现不了所负使命。从历史自觉到执政新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可以当之无愧的说是一次"在重要关口实现了重大突破的重要会议"。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将会看得越来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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