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委会提醒:国庆出游慎防八大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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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1:32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 (记者谭建东 通讯员王月 瑞云) 针对近期旅游投诉的特点,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昨日特别提醒,消费者“黄金周”出游要慎防八大陷阱。 据介绍,近几年来旅游的投诉热点已经集中在较隐蔽的“广告承诺与正式签约不符、标准合同与自定的行程表不符,景点及服务缩水、变相收取小费”等侵权问题。为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走出旅游广告宣传中的“低价圈套”,收集不同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进 行对比,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格式条款,在旅游途中也应增强维权意识。新旅游八大陷阱 ●广告陷阱———低价广告虚假宣传 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实际出团价格比广告价格高。所谓的低价往往不含机场建设税、不含旅游局规定必须为消费者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含机场接送,并且行程表上有些景点的门票、乘坐缆车的费用自理。“保证团团赠送两晚四星酒店、增加景点著名景点”变成了“四星标准”,著名景点行程表上根本就没有安排。 ●合同陷阱———强行增加不公平条款 按规定对16人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务,而很多旅行社自定的却是20-30人才提供全陪服务。大多行程表中都自定了多条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如“团费中只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团友有义务听从并配合导游安排协调房间”。 ●“标准”陷阱———“标准”缩水质价不符 ●行程陷阱———行程表中藏“奥妙” 旅行社自定的行程表,都存在行程安排模糊和不合理的问题。行程表基本上都存在没有出团、返回的时间,也没有标明沿途吃住点的酒店名称、就餐和入住时间、当地有哪些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这就给旅行社、地陪导游留下很大的自由安排、随意更改的空间,而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景点陷阱———名胜景点安排少 行程表中安排的景点中,真正的名胜景点并不多,许多当地真正名胜的地方是不去的,如果消费者要求增加,就会作为自费项目另外加收费用,不少消费者为了不白来一趟,只好另外掏钱去参加自费景点项目,这就给导游、司机提供了赚取服务费、门票折扣的机会。 ●服务陷阱———导游服务差异大 ●购物陷阱———强制参观高价店 ●评价陷阱———质量反馈的“优质服务” 行程结束时,导游都会拿出一张旅游服务质量反馈表,并暗示游客:他们的工资奖金就抓在你们的手心里。大多数旅游者都抱着“反正行程已结束和不愿意砸人饭碗”的心理。在他们的“明示”和提示下,团团优质的服务就生产出来了。 相关专题:2004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