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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宣判经营淫秽电影网站案 主犯被判1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8:20 新华网

  新华社福州10月1日电(记者苏杰) 福建省福清市法院近日对一起经营淫秽电影网站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淫秽电影网站“帝亿影院”的“主人”吴华勇被判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大学毕业生吴华勇分别向广东珠海天互 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原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服务器,未经审批,陆续开办“中影网”“帝亿影院”等7个电影网站,通过发展会员收取费用牟利。他在7个网站中均存放了复制的淫秽影片供会员在线观看和下载,共发展会员4294人,非法收入达80余万元。在此期间,吴华勇以700-1000元不等的月薪先后雇佣林恒乐(大学文化)、周艳红、李珍等人为其网站工作,林恒乐等人明知吴的电影网站在传播淫秽影片,仍然为他工作。经鉴定,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7月7日,吴华勇所经营的网站提供了复制的232部淫秽影片给会员在线观看和下载,其中41部的访问记录共计88万多人次。一审法院认定林恒乐、周艳红、李珍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11年、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

  被告人许志峰大学文化程度,原系上海市原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他将公司的9台服务器租给吴华勇开办电影网站,并接受了吴华勇提供的和账号,曾上网浏览了“中影网”的影片内容。他明知吴的网站传播淫秽影片,却继续提供服务器。2004年7月1日,上海警方要求其公司协查案件,并且不得通知吴华勇,但许志峰却将有关情况透露给吴华勇,并于7月9日帮助他毁灭证据。法院认为,许志峰的行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判其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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