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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述:中国人质在巴基斯坦经历六天惊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2:42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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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述:中国人质在巴基斯坦经历六天惊魂

被击毙的五名绑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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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述:中国人质在巴基斯坦经历六天惊魂

五名绑匪被击毙


新闻综述:中国人质在巴基斯坦经历六天惊魂

当地媒体很关注中国人质事件


  从10月9日中国人质被绑以来,人质家属与国内民众也一起度过了揪心的6天。最后,事件终天以武力解决了,虽然巴基斯坦特种部队一举打死了五名绑架分子,但中国人质一死一伤,血染巴国土地。

  10月9日

  焦点事件:两中国工程师被绑架

  当地时间10月9日7时30分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巴基斯坦经理部的两名工程师王恩德和王鹏,乘坐吉普车经过高玛赞水坝施工工地附近的路口时被5名持枪分子劫持。当天早晨,巴边防部队已经包围了在部落地区绑架两名中国工程师的武装分子。

  谈判进展:双方开始就释放被绑架人员问题进行谈判。

  国内反应:外交部发言人孔泉10月9日称,中方十分关心被劫持中国工程人员的安危,中国政府要求巴基斯坦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中方人员下落并全力营救,确保中方人员安全,同时要求巴方进一步加强对中国项目人员和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月10日

  焦点事件:人质处于巴部族“监管”下

  两名工程师以及负责他们安全的一名当地警察与绑匪脱离了接触,但仍然处于当地部族的“安全监护”下,巴基斯坦当局仍与绑架者进行谈判。

  谈判进展:巴基斯坦安全部队9日晚与绑匪达成一致,双方暂时脱离接触,待天亮后再继续谈判。人质和5名绑匪分别交由当地部落酋长看护。

  国内反应: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力求使人质尽快安全获释。使馆立即向国内有关方面报告,正在巴第二大城市陪同新疆政府代表团访问的张春祥大使在第一时间与巴方进行了交涉。

  10月11日

  焦点事件:绑匪提出最后期限

    绑匪在11日早晨开始谈判时提出,正在包围他们的巴基斯坦边防部队和警察必须为其开辟一条通道,允许他们带着人质离开并与他们的首领阿卜杜拉·马哈苏德会合,并威胁说如果这一要求不能在当天中午12时(北京时间15时)得到满足,他们就将杀害两名中国工程师中的一名。不过,在这个时间到来时,绑匪又将最后期限推迟了4个小时。

  谈判进展:巴基斯坦方面继续与绑匪进行谈判。

  国内反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表示,外交部已向巴基斯坦方面提出交涉,要求巴方能立即采取措施,营救被绑架人员,确保两位工程师的生命安全。

  10月12日

  焦点事件:部落长老准备谈判

  几百名绑匪头目所在部落长老10月12日上午乘车赶到距绑匪和人质藏身地点约十公里的地区,在现场聚集向绑匪施压,要求释放人质。另外,部落派出绑匪头目的堂兄弟前去游说。

  谈判进程:当地时间12日早晨,巴基斯坦一个部落代表团启程前往事发地区,准备与绑匪头目进行谈判。代表团团长是巴基斯坦国民议会在当地的一位议员,他在当地人脉极广。

  国内反应: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有关人员成功与人质对话。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二支“应急工作小组”抵达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被绑人质王恩德的妻子给绑匪写了封信,想以情来感化绑匪,来释放她的丈夫及王鹏。

  10月13日

  焦点事件:绑匪开始不耐烦

    人质仍然安全,但营救工作也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仍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之中。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绑匪可能越来越不耐烦,对外界的各种反应也会越来越敏感,容易出现意外。

  谈判进展:巴政府决定拒绝接受声称对绑架中国工程师事件负责的阿卜杜拉·马哈苏德的谈判要求。而马哈苏德当天再次拒绝同部落长老见面谈判,巴基斯坦部落地区长老解救被绑架中国人质的努力又一次未能成功。

  国内反应:人质家属拒绝接受媒体访问。

  10月14日

  焦点事件:巴军决定武力解救

    巴基斯坦军方当天采取解救行动,两名被绑架的中国工程师一死一伤,5名绑架者被击毙。巴基斯坦新闻部长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称,突击队员是在绑匪所在的房屋中传来数次枪击声后采取行动的,绑匪开枪击中了一名中国人质。

  国内反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对一名中方被绑架人员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中国政府强烈谴责这一绑架中国公民的恐怖主义行径。

  中国工程人员在巴屡次遇袭

  今年在巴基斯坦已发生多起中国工程师遭袭击事件。在这次人质事件前,就曾有3名中国工程师外出时,遇到袭击而死亡。

  3名工程师命丧“车弹”爆炸中

  今年5月初,在巴基斯坦西南部中国援建的瓜达尔港建设工地,12名中国监理工程师在部落地区乘车外出时,遭到遥控汽车炸弹袭击,其中3名中国工程师在爆炸中死亡、9人受伤。

  出事地区是反恐重地

  中国工程师被绑架的地点———南瓦济里斯坦属于巴基斯坦的部落地区。巴基斯坦部落地区是个非常特殊的地方,由于历史和民族习性的原因,从1947年巴基斯坦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独立后,巴联邦政府就一直遵守当地部落与殖民时期的英印政府签署的协议,不干涉部落地区的内部事务,所以目前与绑匪进行的谈判都是巴基斯坦政府委托当地部落长老进行的,谈判代表中最具官方身份的是来自部落地区的一名联邦议会议员。

  目前,大约有数百名与“基地”组织有牵连的武装分子藏匿在南瓦济里斯坦部落地区。今年3月以来,巴基斯坦政府在这一地区展开了多次清剿行动,击毙和抓获了100多名恐怖嫌疑分子,还要求藏匿在当地的“外国人”向政府登记以换取赦免,但直到现在,这一地区恐怖分子的活动依然非常猖獗。

  中方聘当地武装人员做保安

  正是由于当地安全状况不佳,中方在实施这一项目之初便把保障中巴两国工程人员的安全放在了首位。比如,中方人员的生活营区设置在部落地区之外丹格镇附近的卡塔拉,尽管增加了上下班的路途,但这毕竟可以保证中国员工在晚上睡个安稳觉。中方还从当地部落武装中专门聘请了保安人员,中国员工上下班和出行时均有保安人员陪护。中国工程人员的生活营区和水坝施工区外围,都由巴基斯坦最为善战的边防部队负责把守。

  中国公民近年海外遇险大事记

  ●2004年8月27日 一名中国商人在约翰内斯堡家中被杀。

  ●2004年4月13日 一艘马来西亚货船在孟加拉湾海域沉没,船上17名船员均为中国人,虽救起15人,但仍有2人失踪。

  ●2004年3月14日 在哈萨克斯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9名职工被泥石流吞噬。

  ●2004年2月20日 来自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吴宇航和余宁燕在挪威奥斯陆被发现遇害。

  ●2004年2月5日 英格兰西北部兰开夏郡莫克姆海湾拾贝工人被潮水包围,19人丧生,他们都是中国非法劳工。

  ●2004年2月2日 一辆载有26名中国游客的旅游大巴在泰国春武里府行驶时与火车相撞,造成3名中国游客死亡,多人受伤。

  ●2004年2月1日 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严重伤亡,当时中国各省朝觐分团有数千名人员在场,其中5人死亡,14人受伤。

  ●2003年11月24日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一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11名中国学生罹难。

  ●2003年3月20日 一艘福州的拖网船在斯里兰卡海域遭到8艘海盗船的炮击而沉没,15名中国船员死亡。

  ●2003年3月13日下午 中国派往联合国监核会的化武专家郁建兴在伊拉克执行核查任务时发生车祸身亡。

  给在国外中国公民的提醒

  ●须小心的地区及国家

  大中东地区 主要包括中亚南部、南亚西部和西亚东部地区,危险系数最高。

  以色列 在以色列的中国工人至少有3万人,主要来自福建省。他们大多从事建筑业和农业。2002年以来,三次遇爆炸袭击,多人遇难。

  南非 在南非的华人超过10万人。今年1月至8月发生了40多起针对华人的抢劫案,其中7人被害,8人受伤,经济损失达90多万美元。 

  印尼 我国在印尼设立的大型生产性工厂很少,在印尼的中国公民大多是国内公司驻印尼办事处工作人员以及少量学生。这些学生绝大部分集中在雅加达。1998年5月13日至16日,印尼发生轰动世界的严重排华事件,暴徒焚烧数以千计的商店,强暴上百华裔妇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伊拉克 2004年4月12日,7名从约旦入境的中国公民被伊拉克武装人员绑架。

  ●须注意的五大威胁

  1.恐怖主义

    由于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的袭击活动大多发生在公众场合,所以,在恐怖活动猖獗的地方,中国公民虽然不是袭击目标,但池鱼之灾的风险却是存在的。

  2.自然灾害

    面对地震、台风、瘟疫等自然灾害时,所有的人都会面临同样的威胁,所以,在选择出行目的时,应当在时间及地点上对这种风险加以考虑。

  3.刑事犯罪

    由于中国出国公民在经济上都有一定的基础,而且有些中国人在面对危险时很容易采取妥协的方式,所以,抢劫、偷盗等刑事犯罪分子很容易选择中国公民作为侵犯的对象。而且,所有的外国人,都有可能成为极端民族主义分子的攻击对象。

  4.国际局势动荡

    东道国与邻国发生战争时,其境内的所有人就都会面临生命的威胁。

  5.劳务纠纷

  此外,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的威胁,在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其中劳务纠纷、绑架等主要发生在中东和非洲地区;在发达地区,多是合法权益受侵害;周边海域经常会发生渔业纠纷,有些牵涉领土纠纷。

  ●学会使用领事保护

  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

  公民对领事保护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中国公民理所当然的庇护所。

    有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人在接受国遇到刑事等案件时,可以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庇护。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使、领馆对本国国民或第三国民都无庇护权。中国公民在境外陷入困境可以请求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协助,但不允许躲进使、领馆“避难”。这样做不仅无助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复杂化,甚至引起外交争端。

    误区二:领事保护是万能的。

    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度的,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首先,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使、领馆对本国国民的保护,无论是探视还是交涉,实际上是依据国际准则、国际惯例等敦促接受国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公正公平处理;其次,领事保护涉及国际法、接受国和派遣国法律,情况十分复杂,使、领馆对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

    误区三: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未达到其预期效果,可以起诉有关领事官员。

    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进行的外交交涉是外交行为,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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