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鞋城黑老大曾被判死刑 涉嫌杀害五人再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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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23:46 郑州晚报 | ||||||||
昨日上午,昔日不可一世的黑社会头子王郑光(图左戴眼镜者)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 本报讯 昨日上午,鞋城“黑老大”涉黑一案重新开庭审理,昔日的“老大”王郑光因身背5条人命重新走上了郑州市中院审判大庭。 王郑光其人 昨日的王郑光一脸憔悴,带着一幅老花眼镜,对于审判长提问,总是要求重复个三两
据了解,1993年3月,宋留根、马献洲等人混迹于友爱路布料批发市场,发现“麻纱”布料非常好销,便找到当时做布匹生意的王郑光,要求强行加入,王郑光被迫同意了。之后,几人垄断布匹经营、欺行霸市,逐渐成了气候。 两年后,王郑光想拥有自己的地盘,于是他和王新春、沈建中、李金华结伙入侵京广路鞋城,开设了“荣兴托运部”,为控制、垄断郑州市鞋城货运市场,胁迫几家托运部成立了“联合体”,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独霸一方。在20多人的参与下,王郑光威胁殴打鞋城商户、抢占地盘、称霸一方,民愤极大。 2002年,郑州警方在鞋城打黑,王郑光被抓获归案,在宋氏黑帮的犯罪记录中,杀人最多的不是老大宋留根,而是王郑光。昨日庭审,其昔日手下沈建中用“面目狰狞”来形容王郑光杀人时的表情,而李金华也说,每次出去干大事时,王郑光拿枪逼迫手下说,谁若不去就等着给老婆和孩子收尸。 “我已是被判死刑的人” 在此次审理之前,2002年12月26日,就在同一个法庭上,王郑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7项罪名一审被宣判死刑。 2003年8月-9月间,正在王郑光“上诉”希望免一死期间,宋留根专案组抓获了王郑光“手下”沈建中、李金华,他们意外地供出了王郑光曾参与杀害5条人命。 为此,市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起诉罪名增加到了13项,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故意杀人罪”。 但在法庭上,王郑光表现相当平静,他说:“我都是判过死刑的人了,再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承认5条命案与己有关 令人吃惊的是,直到沈建中、李金华的落网,一起公安部亲自督办、9省警方侦破几年无结果的悬案才得以告破,而这起连杀4条人命的案子正是王郑光一手策划的。 1995年,已在京广路鞋城站稳脚跟的王郑光和王新春,协同手下沈建中、李金华,找到了好友赵志强,决定干一起“大买卖”。 据检察机关起诉,3月15日,5人窜到广东普宁市流沙镇,瞄上了一辆开往北京的满载服装的集装箱车。3月18日夜,当这辆车行至湖北蒲圻市境内的107国道时,王郑光、赵志强两人换上警服,冒充警察检查将该车截停,并将车上4人骗至面包车内用绳子勒死。作案后,王郑光、王新春、赵志强3人开车处理尸体,将尸体绑上钢圈、轮毂沉入湖北省湖中;沈建中、李金华两人则开着大货车,将价值180余万元的服装拉到郑州卸货,然后开着空车出河南,一直开到辽宁绥中县境内,将车撞进了山沟。之后,5人将劫获的服装销赃得款80余万元。 对此,王郑光在法庭上露出得意的神情,他说:“是我一手搞的,沈建中、李金华那俩小子连杀个人都不敢。” 在此之后,王郑光、王新春担心赵志强将这起抢劫杀人一事泄露出去,于1997年7月11日下午,王郑光、王新春和沈建中将赵志强约出来,开车行至大石桥立交桥时将其杀死。随后,几人将赵志强尸体抛到兰考县境内的黄河大堤上。 赵志强的死,王郑光解释道:“那东西出卖朋友,不可靠,早就想干掉他了。”公诉人再次问及“赵志强是否是你亲手所杀?”,王郑光一脸的不屑,“说过是了,咱有啥说啥!” 同时,5名受害人的家属向王郑光等人提出了近18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影响宋留根案件定性 据了解,宋留根涉黑团伙中,除了马献洲、郝洪山之外,王郑光也算是团伙中的“高层人物”,曾与宋留根一起打砸过中州“脸谱舞台”,一起在温州柯桥镇乱刀乱枪并肩战斗过。因此,王郑光各项罪名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将欲近期审理的宋留根一案。 王郑光一案的审判长吴丽娜告诉记者,王郑光一案虽分离出宋案另案审理,但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上,与宋留根案都有交叉关系,有着同样的事实,王郑光如何定罪处理,宋案肯定会参考此案的处理结果。(晚报记者 孙娟/文 王梓/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