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人把新交法当致富捷径 故意以身撞车诈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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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28 新闻晨报 | ||||||||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竟让个别不法分子找到了“致富捷径”。利用相关法律规定,一些不法分子故意“以身撞车”,进而诈骗赔偿,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法近来开始在申城蔓延。 案例一:低速行驶遇意外 本市某建筑设计院的陈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蹊跷事,这天他驾驶桑塔纳车上班,与往
经调查,该女子姓徐,是安徽来沪人员,几天前在一棋牌室认识了另一名女子花某。花传授了一个“致富”的办法,即假意撞向行驶中的车辆,恰到好处地受点小伤以此诈骗钱财。此后,花某多次在长浜路一带演示给徐某看。未料,这次两人联手时却栽了。 案例二:的哥莫名“被撞” 事后,本市也有出租车公司向警方反映了类似案件线索。不少驾驶员经常遇到莫名其妙的“被撞”事件,在车速慢、路况好的情况下,车子明明已经安全通过,却被车后的外来人员叫停,说是车子撞了人。不少驾驶员为了息事宁人,同时迫于周围行人的压力,往往以支付100到200元的赔偿费了事。 警方综合各方面信息后确认,这类新型犯罪手法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某些规定,故意制造行人违法导致机动车撞人事故,进而诈骗赔偿。为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驶中如遇可疑的交通事故,切不可轻易私了,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驾驶员此时应首先留下目击证人,并立即报警,由警方来裁决。晨报通讯员房杰记者倪杰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