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着手制定清欠工资计划 保证民工不讨钱过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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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1:1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王术)因为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10月25日,沈阳市苏家屯区7名农民工被迫喝药自杀,这使得集中在每年年关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前引起人们的关注。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厅了解到,劳动部门正在着手制定今年年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计划,并将很快开展相关方面的具体行动,保证农民工不再讨钱过年。 元旦、春节前后欠薪最集中
辽宁的清欠问题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理。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目前也有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电话,但与往年相比,数量少了很多。在这些投诉电话中,绝大部分都是反映往年的陈旧拖欠问题,新发生的拖欠问题几乎没有。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建筑工程还没到冬季收尾时期,部分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反映出来,预计元旦和春节前后最为集中。 拒签还款计划将用法律手段 虽然年关未到,但劳动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动计划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清欠”重点将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展开,对未能按期偿付拖欠的要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恶意拖欠、拒不签订还款计划的法人,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收集提供被拖欠工资的证据 针对出现的种种过激行为索要被欠工资的现象,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本报劝诫广大农民工,劳动者索取被企业拖欠、克扣的工资合理合法,但是追讨欠薪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不宜采取过激行动。各级政府的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都有通畅的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有关拖欠工程款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时要提供所在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并收集提供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资料、证据,以便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民工的生存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