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茶馆爆炸案4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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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0:55 重庆时报 | ||||||||
11月18日,刑侦人员正在勘查爆炸现场。新华社记者刘潺摄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铜梁县“11.18”爆炸案发生后,铜梁县公安局严查爆炸案中的炸药来源。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已有4人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铜梁县公安局刑拘。 据悉,被刑拘的4人中有3人均是铜梁县人: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公司的总经理陈其国(男、58岁)、挂靠在巴岳建筑安装公司的某项目部负责人黎兴位(男、40岁)以及郑光辉(男、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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