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追加10万悬赏缉拿A级通缉大毒枭刘招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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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1:07 新京报 | ||||||||
大毒枭刘招华 本报讯 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公安部悬赏20万元的基础上,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再追加10万元缉拿公安部A级通缉大毒枭刘招华。 昨天从公安厅禁毒处获悉,25日有群众电话举报称,当天看到有面貌特征与刘招华相似的人在海口市海府路商业街和府城步行街42路车站活动,同时该省警方分析认为刘招华有可能潜入海南境内。
刘招华,1956年9月21日出生,福建省宁德福安人,身高1.70米,体形较胖,右眉上方有一伤疤。分别持有刘林彬、刘森、刘林权、刘林扬、陈桂森等多个化名身份证。 刘招华1989年起在福安市人民法院任法警,1994年辞去公职。为了尽快发财,刘招华想到了制贩冰毒。他从西安交大一个教授那里了解到冰毒的制造工艺,并自行试验成功。 1995年,刘招华打着生产“洋葱晶”(食品)的幌子试制冰毒。1996年7月,刘招华将试制出来的15千克冰毒交给他人贩卖,毒品被福州市公安机关查获。1997年1月,福州市公安机关抓获刘招华的两名合伙人,并在福安市赛岐镇捣毁了刘招华开设的冰毒加工厂。1999年11月,公安部指挥破获一特大贩毒案,在广州市查获冰毒12.36吨。经查,该案所查获的冰毒系刘招华伙同他人在宁夏银川设厂制造的。 此前公安部悬赏重金通缉的马加爵、刘汉庆均在该省三亚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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