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今日对“当选无效”诉讼 律师提出三点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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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4: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9日电 连战宋楚瑜针对陈水扁吕秀莲“当选无效”的诉讼,台“高院”日前判决国亲败诉,国亲律师团今天上午提出上诉。律师团上诉包括了三个理由。 据“中央社”报道,国亲律师团上午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记者会,说明律师团提出上诉的理由。这些理由包括:“高院判决适用法律违法”、“高院判决认定事实违法”及“高院判决就应调查证据未予调查”三大部分。
国亲代理律师称,按照过去判决,都认为潜在无效票,包括代替投票、双重投票、无选举权人的投票、幽灵票等都应属“当选无效”诉讼应审理范围,可见台“高院”判决违反法令相当明显。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