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驳回当选无效继续审理选举无效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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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5日消息 3·20台湾“大选”后,连、宋分别提出“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之诉,“高院”昨天下午驳回了蓝营的“当选无效”之诉,至于“选举无效”诉讼,目前还在“高院”审理中。 据台媒报道,国亲联盟在“中选会”公布“大选”选举结果之后,于3月20日晚间向“高等行政法院”与台湾“高等法院”申请“当选无效”之诉,由律师黄珊珊与黄国中代表
“当选无效”之诉由“高院”民十庭审理,3 月底分案后,4月2日首度开庭,随着全台大验票、传唤前任及现任“国安会”秘书长、“国防部长”及扁医疗团队,就当选票数、激活“国安机制”、319枪击案及“公投绑大选”等争议一一开庭辩论,自9月30 日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花费一个多月时间撰写判决书。 至于“大选”官司的另一诉讼“选举无效”之诉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包括原告之诉驳回、也就是选举有效,以及选举全部无效和局部地区选举无效,如果是认定选举无效,选务机关就必须依照判决结果定期重新办理选举。(潇凝)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