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东航小型客机在包头坠毁专题 > 正文

包头空难遇难民警因公牺牲获10万元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7:19 新华网

  新华网包头11月29日电(柴海亮、白冰)高素是“11·21”空难遇难者中唯一的公安民警,由于他乘坐飞机调查案件而因公牺牲,其家属将获得由内蒙古公安厅负责办理的人民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0万元。

  据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周三明介绍,从2002年开始,内蒙古公安厅为全自治区所有在职公安民警每人办理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凡因公牺牲的民警一律可获得
10万元保险赔付,不因公牺牲可获2万元,因公被伤残等都有不等的赔偿。每位民警每年只需交纳50元的保费,其中个人20元、内蒙古公安厅10元、包头市公安局10元、所在部门或分局10元。据了解,去年8月31日,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工业路派出所指导员宋挨锁也因公牺牲,后其家属领到了10万保险赔付。

  周三明说,今年31岁的高素是工业路派出所副所长,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拔到副所长岗位,此次他乘飞机是赴上海调查一起案件而不幸遇难的。目前包头市公安局已将高素遇难确定为因公牺牲,并正在向内蒙古公安厅申请有关赔付问题。(完)

  相关专题:东航小型客机在包头坠毁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家居家装实用图库
北京打折楼盘信息汇总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