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专题 > 正文

河南新郑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贪污370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0:52 东方今报

  今报讯 这个“粮耗子”,几年时间内,居然贪污挪用公款总额高达370万元。经郑州新郑市检察院公诉,2004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原新郑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马建军有期徒刑16年。

  经审理查明,1997年上半年,新郑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发往广州办事处一批大豆,销售给广东省江门市侨汇粮油公司。当时,马建军任新郑市粮油公司经理,他“亲自”指
使广州办事处主任薛某让江门粮油公司汇款20万元到某公司账号上。马将这20万元变相据为己有。

  2003年7月,新郑检察院反贪局在对马建军所在单位进行清查时,发现马有严重经济问题,但此时马因经营管理不力已被免职,跑到深圳做起了生意。同年7月底,侦查人员在深圳将其抓回。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冰山 王建伟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