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贪污370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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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0:52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这个“粮耗子”,几年时间内,居然贪污挪用公款总额高达370万元。经郑州新郑市检察院公诉,2004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原新郑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马建军有期徒刑16年。 经审理查明,1997年上半年,新郑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发往广州办事处一批大豆,销售给广东省江门市侨汇粮油公司。当时,马建军任新郑市粮油公司经理,他“亲自”指
2003年7月,新郑检察院反贪局在对马建军所在单位进行清查时,发现马有严重经济问题,但此时马因经营管理不力已被免职,跑到深圳做起了生意。同年7月底,侦查人员在深圳将其抓回。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冰山 王建伟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